“人是不能被冤枉的”

“人是不能被冤枉的”

1981年,即将从邵阳师专毕业的翟玉华收到一个不幸的消息——他的父亲突然被抓了。[3]

翟玉华的父亲曾经是塘田村的党支部书记,并且一当就是20多年,但翟玉华考上邵阳师专那会,翟父已经卸任去了乡镇企业办。要说别人犯法,翟玉华可能会信,但对于自己这个大公无私的父亲,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这个可能。

在翟玉华的印象里,父亲是“属于别人家的那个人”。早年担任塘田村党支部书记,翟父一天到晚都奔波在外,除了睡觉以外,时间基本都投在了工作上,0点以后回家,天刚蒙蒙亮又奔出门去是家常便饭,而翟母又身体抱恙,因此,从七八岁起,翟玉华就担下了家里的挑煤、砍柴、做饭等杂活。

翟父对村子的付出有目共睹,为人又低调、廉洁,常常为了避开别人的请客吃饭而东躲西藏,有次大家到处找不到人,饭局散了才发现翟父居然一直躲在厕所里。也因此,上级三次要给他提干,但翟父都拒绝了,理由是村民需要自己。当时,塘田村依山傍水,但山多是荒山。有阵子,其他村忙着开大会、搞武斗,翟父却带着村民们披星戴月,植树造林。几年奋战,成功将村里1000多亩荒山上栽满了树苗。

时光飞逝,幼苗渐渐成才,但这片山地却突然被划归成“国营林场”。自己辛辛苦苦种的树突然就不归自己了?村民们不干了,齐哄哄上山,将“国营林场”砍倒的林木分给了村民——而翟父对此并不知情。

因为翟父曾代表村民向上级反映了不应没收村民所造林木的情况,有人觉得只有他才管得住这些村民,于是将翟玉华的父亲送上法庭。法院以“哄抢国有林木”的罪名将翟父抓了起来,并最终判刑一年。[4]

值得注意的是,发生纠纷的林地本身就属村集体所有,林木也是村民们一担水、一铲土种出来的。村民上山分木,是基于对国有林场一纸文件就要争夺村民劳动果实这一行为不满,因而一气之下自发形成的集体行动。翟父无辜蒙冤,感觉像吃了一闷棍,心里十分难受。(https://www.daowen.com)

但结果已定,翟父入狱。这一事件对翟玉华的就业也带来了意料之外的影响。

翟玉华原本计划被分配到武冈三中,但武冈的教委领导却不同意翟玉华进武冈三中:“他的父亲被判刑!”

很难想象当时的翟玉华听到这句话时是怎样的表情和心情。一段时间,他的脑子里像被扔了一颗炸弹,以前的信仰与努力被炸得粉碎,形成一串串的涟漪,没完没了地往远处延伸、扩展……一个长期对党忠心耿耿,连吃饭、睡觉都没有放下老百姓的基层干部,一个赤诚向党、一心为民的共产党员,难道错了吗?自己也跟随父亲脚步,努力了近10年,难道也错了吗?翟玉华仿佛跌入谷底,一切成为虚无。追求的信念和冰冷的现实间存在冲突。

命运的车轮在此迎来了至关重要的一次转向。翟玉华在为自己的父亲心疼之余,第一次亲身体验到了不公对于一个个体、一个家庭的伤害:“今天蒙冤的只是我的父亲,受挫的只是我的就业前景,但在其他地方,还有多少类似的现象正在发生?还有多少人和他们的家庭正在遭受与我类似的情境?”经历是共情的基础,尤其是翟父出狱时村民们所表现出的淳朴情感,让翟玉华越发深切地体会到“正义”二字的分量。

“我深感父亲被冤枉的痛苦,甚至迫切希望能有‘青天’来主持公道。”翟玉华这样回忆当时的心境。他情不自禁地说:“人是不能被冤枉的。”自此,一定要维护公平正义这个念头成为翟玉华终其一生追求、实践的价值观,也随着他的个人发展而被带进了天地人的律所基因当中。

言归正传。所幸武冈三中的党支部书记李望筠和教委领导的观点不同。在他看来,品学兼优的翟玉华不应该被耽误,因而顶着压力据理力争,最终获得教委领导的认可与批准,翟玉华也因此得以留在武冈三中,成了一名初中语文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