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把烟蒂扔进垃圾桶”
回到1997年,天地人已经完成了股份制的制度构建,而到正式开始施行的时候却又遇到了难事。制度设计用意是好的,可是律所进行股份制改革在国内可是头一遭。一来没有成功的先例可供借鉴,没法“摸着石头过河”,只能自个趟过去;二来依照往年律所的业绩,入股能不能赚到钱还是个问题。一来二去,对于掏钱买股份这件事,大家仍然在犹豫。
对此,翟玉华心知肚明,但好在一开始几位合作人内部就已达成共识,现在只是缺一个表率。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翟玉华带头认购了30%的股份。“你不拿出点行动来,其他人哪来的底气跟你一块冲?”翟玉华这样解释道。随后又有几位律师也下定了决心,最终所里70%的人选择了参与。
当然,改制后也免不了“临阵脱逃”的固执分子,认为制度一变是动了自己的“蛋糕”。翟玉华此时反而看得淡了些:尽管人员流失短期内影响了律所的收入,但筛选掉了价值观与律所发展理念不相合的对象,长远来看,有助于加强所内律师的向心力与凝聚力。最终,前后算下来,包括合作人在内共有近十几名律师参股。
事实上,后来也真如翟玉华预想的,改制第一年天地人便“改头换面”、迎来新生。改掉的是过去律师们消极参与律所内部事务的态度,迎来的是律师们“当家作主”的积极性。这前后不乏一些“有趣”的变化。(https://www.daowen.com)
比如,改制前曾有律师“贪小便宜”,诸如稿纸、笔一类的公共办公用品,总会“顺手牵羊”地带走一些。而改制后,不少认购股份的律师有了主人翁意识,不再容忍此类行为,反而会“回怼”一句“你怎么拿我的纸”。甚至谁用了扫帚以后上边的灰尘没抖搂干净,也会有人出来“仗义执言”,监督“当事人”乖乖把所里的公共财产清理干净。
再如,一些年纪偏大的律师有抽烟的习惯,虽然当时大家不介意办公室里有人点烟,但对于某些“不拘小节”的事情可就容忍度不那么高了。一回,有位老律师午休时点了根烟,弹烟灰时却不巧发现,办公室里唯一的烟灰缸不知给谁端着去串门了,于是随手把烟灰统统弹进了垃圾桶,烟头也随意抛了进去。另一个律师刚好路过看见,立马就朝老律师摆了脸:“你为什么把烟蒂扔进垃圾桶?垃圾桶烫坏了谁赔?万一着火了怎么办?”老律师挠挠头,赶忙赔了不是,把烟头找了出来。觉醒的“主人翁意识”可见一斑。
此后,无论是不讲卫生、乱丢纸屑,还是顺手牵羊等不规范行为,都有人站出来制止、维护律所的利益。根本上在于,律师们对于律所事务由“事不关己”转变为“事事关己”。
此外,有了明确且统一的立场,律所决策效率大增,用某位律师的话说:“感觉从里到外都不一样了,有些人的步子都肉眼可见地变轻快了。”加入天地人的律师也越来越多,天地人很快又租下了粮贸大厦4楼的300余平方米办公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