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号人,买了层楼
时间演进到21世纪20年代,影视剧讲述的律师形象,往往是充满精英色彩的,他们出入的场合可能是行人匆忙的机场,装着满满当当的案件或项目材料,出差奔赴于和客户的会面;可能是肃穆庄严的法庭上,观察着,思索着,神情敏锐,随后展开一场精彩的当庭发言令众人叹服;也可能是如北京CBD或上海陆家嘴这样的地方,在高耸入云的办公室里,喝着咖啡,看着材料,运筹帷幄。这些荧屏上的讲述透露出大众对于律师形象的期待:精英式的人物,精英感的环境,而后随着剧集的推进,描画出郎才女貌的都市爱情和从容不迫的职场之美。
但这样的讲述,律师本身其实大多不买账。诚然,繁忙的出差会客、机敏的庭审辩护是职业日常,但那些看似理所当然的精英感,驱散了律师创业过程中的艰辛和迷茫。我们该到故事的另一面来看一看:
一个真相是,在20多年前,以写字楼作为办公地点还未成为律师行业的主流,有不少律所曾以居民楼为办公点,“律所走进办公楼”这一理念和行动是随着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逐步完成的。(https://www.daowen.com)
另一个真相是,律所要迁入高规格的写字楼,无论是购买还是租赁都意味着一笔不菲的支出,而这一决策要在律所内部达成统一意见并且落地实行,绝非易事。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这笔支出通常与律所的合伙人群体直接相关,律所办公环境的升级作为律所运营的成本,会相应地分摊给每一位合作人,有人看重办公环境升级后的未来发展,有人担心眼前可见的成本增加,众口难调,大家伙儿是否同意这个决定?是否都愿意并且能够出这一笔钱?时至今日,这个问题依然会困扰律所的管理者,业内不乏律所为迁址之事多方协调,历时数年终于达成;也有律所因意见始终难以达成一致而不了了之。
天地人对内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放开对股东的种种限制,增加股东数量,一举吸纳股金500多万元。这也为2008年动态股份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正是这笔股金让天地人能够以律所的名义购买湖南大剧院一整层2169平方米的办公楼。首先,这在当时的律师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开创了湖南律师行业一次性购买大面积办公楼的先河,放到全国也是罕见的。其次,这是一次管理制度的创新,固有观念的突破,通过买楼凝聚了人心,增强了律所发展的动力。再次,从深层次来讲,买楼是对全体律师价值观的重塑和融合。从长远来讲,规避了律师个人投资买楼为事业带来的各种风险和障碍,诸如律师退出与资产处置的矛盾、内部资源分配的矛盾。
2003年,天地人的律所招牌还挂在长沙五一路492号粮贸大厦上,五一路东边一头连着长沙火车站,西边一头接上橘子洲大桥,这条城市主干道上,车流不止,人群不息。天地人已在粮贸大厦里开启了它创立以来的第十个年头,唯一的问题是,即便面积一扩再扩,粮贸大厦的上限也摆在那儿——创业十年,已有一些成绩,但何尝不是一个新的起点。新的起点,需要一个新的环境,翟玉华萌生了为律所迁址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