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人”利物

济“人”利物

通常认为,“人和”是律所能够稳定按着既定路线、朝着既定目标发展的前提。这层含义下,“人和”往往被用于指代律所内部合伙人层面所达成的共识。

如果仅仅考虑合伙人层面,那天地人早在许多年前就已经做到了:能够在天地人长久做下来的合伙人,往往都有着“水利万物而不争”的性格特点,对于律所发展目标的相关讨论也是认同偏多。

这样就足够了么?

在引入外部合伙人的时候,是可以用这种简单的人才筛选机制搞定“人和”问题。但如果一家律所只把视线放在合伙人身上,普通律师就容易沦为“工具人”,是否有律所层面的“人和”共识仅仅取决于合伙人对他们的态度——想要从这些律师中内生式选拔未来的合伙人,往往会尤为困难。(https://www.daowen.com)

而对天地人来说,上至合伙人、下至律师层面的“人和”,可能是其区别于许多律所的一个显著特征。

从硬件装潢的“以人为本”,到软性制度的包容人性;从律师个体的融洽相处,到团队之间的联动互助;从内部成员的协力齐心,到外部交流的水乳交融……天地人做到了由小及大,将“人和”的理念贯穿在了律所发展始终。

“‘人和’不是一个两个人的团结,而是所有人的团结。”于天地人而言,“人和”这个概念的具体范畴,可能比其他很多律所要稍稍宽了那么一些。

时代仍在不断演进,经历再多的探讨、实践,可能也很难提炼出一套能在不同律所套用的模板。以人为本,在变动的环境中保持初心,抓住时代的“天时”、市场的“地利”,并用全体成员的“人和”去影响、驱动律所前进,也许才是律所处变不惊、朝着既定目标发展的关键因素——这是天地人近30年积累所探索出的路径,也是这家独树一帜的律所真正可为行业所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