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矛盾的激化与方镇格局的调整

二、宗室矛盾的激化与方镇格局的调整

元嘉三十年(453年),太子刘劭杀宋文帝自立,文帝第三子江州刺史刘骏率兵讨伐,登上皇位,是为孝武帝。孝武帝年少即位,已没有家长的权威来维持宗王出镇局面的稳定。其弟弟刘铄“不推事世祖”,[27]刘昶“不能祗事世祖”,[28]刘浑“备置百官,以为戏笑”;[29]叔父刘义宣对“朝廷所下制度,意所不同者,一不遵承”;[30]舅父臧质“以少主遇之,是事专行,多所求欲”。[31]孝武帝即位还不到一年,荆州刺史刘义宣等便起兵反叛,但最终被平定。不久,刘诞又“多聚才力之士,实之第内,精甲利器,莫非上品,上意愈不平”,[32]后派兵讨伐,刘诞被杀,孝武帝这才除掉心腹之患。

为了减轻宗王的威胁,孝武帝采取了许多措施,如订出车服制度二十四条以贬抑宗王,利用典签来加强对出镇宗王的监察。其中最主要的,则是对方镇格局进行调整。

首先是分割强藩。(1)置王畿。孝建元年(454年),分扬州所统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五郡为东扬州。大明三年(459年),扬州改称王畿,东扬州则改称扬州。[33]王畿为南台侍御史所部,同时又遣尚书与所在共详,可见孝武帝是要将建康周围地区直接置于中央的控制之下。(2)分荆置湘。晋怀帝永嘉元年(307)初次分荆置湘,以后荆、湘之间有多次分合。孝武帝的这次分置约在元嘉三十年(453年)六月,其初衷应在于削弱荆州刺史刘义宣的实力,但仍以刘义宣为荆、湘二州刺史,也许是当时无力任命他人。(3)分荆、湘、江、豫置郢。孝建元年(454年),分荆州之江夏、竟陵、随、武陵、天门,湘州之巴陵,江州之武昌,豫州之西阳,立郢州。[34]这是孝武分割强藩的最大举措,荆州力量大大削弱。(4)雍州侨郡实土化。史称“胡亡氐乱,雍、秦流民多南出樊、沔,晋孝武帝始于襄阳侨立雍州,并立侨郡县。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割荆州之襄阳、南阳、新野、顺阳、随五郡为雍州,而侨郡县犹寄寓在诸郡界。孝武大明中,又分实土郡县以为侨郡县境”。[35]此举对雍州而言是实力的增强,对荆州而言则是实力的削弱。

其次是用同姓取代异姓。分割虽使强藩的力量遭到削弱,却不能完全解除来自出镇宗王的威胁,孝武帝于是违背刘裕的遗诏,任用异姓以取代同姓。荆州刺史刘义宣起兵反叛时,雍州刺史朱修之“伪与之同,而遣使陈诚于帝。帝嘉之,以为荆州刺史”。[36]朱修之任荆州刺史长达九年,几乎历孝武一朝。以后又准备任命疏族刘延孙代修之,只是因为刘延孙病死才作罢。大明元年(457年),南兖州刺史刘诞镇广陵,“广陵与京口对岸,欲使腹心为徐州,据京口以防诞,故以南徐授延孙,而与之合族,使诸王序亲”。[37]刘延孙为疏族,本来是没有资格任南徐州刺史的,但为了防范弟弟,同时又不违背遗诏,孝武帝于是想出了“合族”的办法。其余稍次的方镇更是大量引用异姓,如南兖州命沈庆之、檀和之等,徐州命垣护之、申坦、沈昙庆、王玄谟等,豫州命申恬、宗悫、庾深之等。[38]宋文帝曾大量任命宗王镇边,孝武帝时则很少任命。大明五年(461年),刘义恭上表陈限制宗王之法,第一条就是“诸王贵重,不应居边,至于华州优地,时可暂出”。[39]刘休若镇彭城不到两年即被征还。刘休茂镇襄阳,“主帅(典签)每禁之”,[40]休茂不胜愤怒,杀死主帅,自己最终也被杀。

再次是令幼王出镇。任用异姓只是权宜之举,不可能让异姓一直掌握重权。孝武帝在位中期,便将所有的强藩都换成了自己的儿子镇守。其中,扬州刺史任命刘子尚,荆州刺史任命刘子顼,南徐州刺史任命刘子鸾,南兖州刺史先后任命刘子勋、刘子仁,南豫州刺史任命刘子房,江州刺史任命刘子勋,郢州刺史任命刘子绥。[41]这些皇子最初出镇时的年龄很小,大约只有5~7岁,根本没有从政的能力,出镇只是充当权力的象征,实际权力则掌握在由府州上佐充任的行事手中。虽然如此,由亲生儿子出镇,至少不用担心他们反叛自己。

孝武帝的一系列措施,尤其是对强藩的分割,对刘宋后期的政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史称“荆、扬二州,户口半天下,江左以来,扬州根本,委荆以阃外,至是并分,欲以削臣下之权,而荆、扬并因此虚耗”。[42]沈约认为“建郢分扬,矫枉过直”,“兴丧之源,于斯尤著”。[43]王夫之也认为刘宋灭亡,“不可谓非孝武之师先也”。[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