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行事”的设置原因及其对皇权的影响
南朝行事的设置实际上是与宗王出镇制相配套的一项措施。既然宗王出镇制在西晋已经形成,为何当时没有设置行事,而南朝要设置呢?其设置对皇权又有何影响呢?对此,梁朝的萧子显有一段评论:
帝王子弟,生长尊贵,……朝出阃闺,暮司方岳,帝子临州,亲民尚小。年序次第,宜屏皇家,防骄剪逸,积代恒典,平允之情,操捶贻虑。故辅以上佐,简自帝心,劳旧左右,用为主帅。州国府第,先令后行,饮食游居,动应闻启。端拱守禄,遵承法度,张弛之要,莫敢厝言。行事执其权,典签掣其肘,苟利之义未申,专违之咎已及。处地虽重,行己莫由,威不在身,恩未接下,仓卒一朝,艰难总集,望其释位扶危,不可得矣。[38]
以上所论为宋齐尤其是齐代行事和典签的设置原因及其对皇权的负面影响,但对理解整个南朝的行事有普遍意义,以下试作分析。
1.“朝出阃闺,暮司方岳,帝子临州,亲民尚小。”即南朝出镇宗王普遍年幼,因此要设置行事辅佐出镇宗王处理府州事务。
西晋宗室成员众多,司马懿及其兄弟共8人,第二世27人,第三、四世各近70人。这些人身份尊贵,从政能力普遍较强,因此要推行宗王出镇制,不乏可用的宗室成员。而在西晋建立之初,晋武帝的儿子都很小,最大的司马衷才7岁。在宗室成员众多的情况下,显然没有必要让如此年幼的皇子出镇,为他们设置辅佐也就无从谈起。但刘宋建立者刘裕的情况却很不一样,他只有两个同父异母弟,即刘道怜和刘道规,他本人直到义熙二年(406年)42岁才有子,陆续生了7子。因此,刘裕要和西晋一样用血缘关系来控制方镇,除了让幼子出镇外,别无选择。这些幼子没有从政能力,自然要为他们设置辅佐,行事制度也由此产生。刘裕以后的南朝各代皇帝仍然推行宗王出镇制,也经常出现登位后皇子年幼的情况,继续设置行事也就顺理成章了。
参南朝各代正史,笔者对宋武帝、宋文帝、宋孝武帝、宋明帝、齐高帝、齐武帝、齐明帝、梁武帝、陈文帝、陈宣帝这10位皇帝之子最初出镇的年龄作了统计,共收集可考者72人,其中4~15岁61人,约占85%;16~22岁9人,约占12%;30岁以上2人,约占3%。[39]由此可见,南朝最初出镇的皇子中,15岁以下占了绝大多数,这些人基本上没有从政能力,出镇主要起权力象征的作用,政务的处理必须依赖于行事。如宋文帝时,庾登之任衡阳王义季征虏府长史,“义季年少,未亲政,众事一以委之”。[40]梁武帝时,寻阳王大心为郢州刺史,“时年十三,太宗(萧纲)以其幼,恐未达民情,戒之曰:‘事无大小,悉委行事,纤毫不须措怀。’”[41]陈宣帝时,晋安王伯恭为南豫州刺史,萧允任长史,“时王尚少,未亲民务,故委允行府州事”。[42]因为不用处理政务,有的幼王最初虽然担任刺史、太守,但实际上仍留在京师。如宋南平王铄初为湘州刺史,“不之镇”,[43]在此期间,陆徽曾任司马,“行湘州府事”。[44]
出镇幼王虽然主要充当权力的象征,但在正常情况下,他们年长后是要亲自处理政务的,所以在位皇帝往往要求他们以行事为师,史书中也不乏出镇幼王适度参政的事例。如梁湘东王绎为会稽太守,到溉为长史、行事,梁武帝敕湘东王“到溉非直为汝行事,足为汝师,间有进止,每须询访”。[45]晋安王纲多次出镇,孔休源曾任长史、行事,梁武帝敕晋安王“孔休源人伦仪表,汝年尚幼,当每事师之”,晋安王则“深相倚仗,军民机务,动止询谋”,[46]“自年十一,便能亲庶务,历试蕃政,所在有称”。[47]前引寻阳王大心“虽不亲州务,发言每合于理,众皆惊服”。[48]又如陈晋安王伯恭“年十余岁,便留心政事,官曹治理”。[49]始兴王叔陵16岁都督江州,时孔奂任行事,但叔陵“政自己出,僚佐莫预焉”。[50]
行事主要在幼王出镇时设置,随府主年龄的增长,能力的增强,一般会撤除行事,由府主亲自处理府州事务。早在宋文帝时,江夏王义恭出镇荆州,长史刘湛行府州事,“义恭性甚狷隘,年又渐长,欲专政事,每为湛所裁,主佐之间,嫌隙遂构。太祖闻之,密遣使诘让义恭,并使深加谐缉。义恭具陈湛无居下之礼,又自以年长,未得行意,虽奉诏旨,颇有怨言”,[51]最后文帝召回了刘湛。但各代府主亲政的具体年龄难以查考,史书记载较明确的有:宋江夏王义恭19岁亲政、彭城王义康18岁“始亲庶务”、[52]齐随郡王子隆18岁“亲府州事”、[53]晋安王子懋20岁“亲府州事”、[54]鄱阳王锵23岁“始亲府州事”、[55]武陵王晔约25岁“得自亲政”。[56]据此推测,南朝宗王亲政的年龄约在18~25岁之间。
年长的出镇宗王有事、病亡或品质太差,也往往会设行事。如宋江州刺史武陵王骏讨伐刘劭,“府缺上佐,(谘议参军刘延孙)转补长史、寻阳太守,行留府事”。[57]晋平王休祐为南徐州刺史,宋明帝“以休祐贪虐不可莅民,留之京邑,遣上佐行府州事”。[58]梁庐陵王续为荆州刺史,王冲为长史,“王薨,行州府事”。[59]异姓也有设行事的例子,原因类似。如“(宋)益州刺史刘亮卒,(长史沈)仲玉行府州事”。[60]梁初,“江州刺史曹景宗疾笃,(长史沈)瑀行府州事”。[61]以上情况并不普遍,可视为行事辅佐幼王这一主要职能的扩充。
2.“年序次第,宜屏皇家,防骄剪逸,积代恒典。”即出镇宗王身份尊贵,位高权重,设置行事和典签能防范他们骄纵不法,尤其是凌驾于皇权之上。南朝对方镇的监察主要依靠典签,行事的主要职责是辅佐出镇的幼王,但也有防范的责任。
刘宋初期,宗室内部的矛盾相对缓和,但在宋文帝元嘉年间,开始出现权力之争。宋孝武帝上台后,矛盾就很尖锐了,南郡王义宣、竟陵王诞先后起兵叛乱,武昌王浑也自号楚王,“备置百官,以为戏笑”,[62]最后都被孝武帝诛杀。为限制宗王,孝武帝采取了许多措施,比如分割强藩、贬抑诸王的车服制度等。这时,行事的防范作用也有明显的体现。如海陵王休茂出任雍州刺史,“时司马庾深之行府事,休茂性急疾,欲自专,深之及主帅每禁之,常怀忿怒”,[63]最后竟将行事和典签杀死。宋明帝在位时,将孝武帝十余子及文帝数子全部诛杀,“唯休范谨涩无才能,不为物情所向,故得自保”,[64]设置行事就无从谈起了。
齐高帝萧道成吸取刘宋灭亡的教训,临终前告诫齐武帝:“宋氏若不骨肉相图,他族岂得乘其衰弊,汝深戒之。”[65]齐武帝在位期间,虽然没有滥杀宗室,但限制很严,“诸王行事多相裁割”。[66]而且,有的宗王设置行事的时间很长,如武陵王晔15岁出镇,因“无宠于世祖”,约25岁“始不复置行事,得自亲政”。[67]齐明帝登台后,大肆屠杀高、武子孙,出镇的主要是其本系成员,但他也注意防范。如江夏王宝玄出任郢州刺史,刘暄为行事,“执事过刻。有人献马,宝玄欲看之,暄曰;‘马何用看。’妃索煮肫,帐下谘暄,暄曰:‘旦已煮鹅,不烦复此。’”[68]其限制已及于幼王的日常生活。
梁陈二代对出镇宗王的控制相对较松,但还不至于放纵。如武陵王纪任东扬州刺史,长史臧盾行府州国事,“(武陵王)颇自骄纵,上召(江)革面敕曰:‘武陵王年少,臧盾性弱,不能匡正,欲以卿代为行事。非卿不可,不得有辞。’……府王惮之,遂雅相钦重”。[69]陈长沙王叔坚为江州刺史,“不循法度,高宗以王年少,授(陆)琼长史,行江州府国事”,[70]陆琼虽然没有成行,但从中可以看出陈宣帝利用行事限制出镇宗王的意图。
3.“处地虽重,行己莫由,威不在身,恩未接下,仓卒一朝,艰难总集,望其释位扶危,不可得矣。”即出镇宗王的权力被行事和典签架空,无法起到维护皇权的作用。萧子显所论指的是行事和典签的负面影响,实际上二者的影响都有两面性,不能一概而论。就行事而言,其影响在南朝的几次政局变动中有充分的体现。
第一次在宋明帝登位后。孝武帝死后,太子刘子业即位,大肆诛杀,人不自保。泰始元年(465年),刘子业被侍卫杀死,孝武帝之弟刘彧登位,是为宋明帝。这次中央政局的突变,在方镇中引起了巨大的混乱。当时方镇有不少由孝武帝诸子出镇,这些宗王仅10岁左右,府州权力完全由行事掌握:晋安王子勋为江州刺史,邓琬任行事;临海王子顼为荆州刺史,孔道存任行事;邵陵王子元为湘州刺史,何慧文任行事;安陆王子绥为郢州刺史,荀卞之任行事;寻阳王子房为会稽太守,孔觊任行事。宋明帝登位后,邓琬拒不承认,奉子勋为帝,首先起兵反叛,其他方镇,包括行事所在的方镇纷纷响应,“国家所保,唯丹阳、淮南数郡”,[71]形势一时非常严峻。宋明帝最后平定了叛乱,各行事的反对虽然以失败而告终,但毕竟维护了孝武帝的皇权。
第二次在萧道成代宋前。宋明帝死后,太子刘昱即位,时年9岁,由萧道成等人辅政。这时,宋明帝之子刘准、刘燮、刘友、刘跻、刘赞、刘翙等都年仅数岁,尚未出镇。江州刺史桂阳王休范“自谓宗戚莫二,应居宰辅,事既不至,怨愤弥结”,“时夏口阙镇,朝议以居寻阳上流,欲树置腹心,重其兵力”,[72]元徽元年(473年),以刘燮为郢州刺史,由长史王奂行府州事。次年,休范起兵反叛,东攻建康,郢州派兵袭取寻阳,休范旋即被杀。此后,荆州刺史沈攸之“密有异志”,[73]萧道成的长子萧赜、亲信柳世隆又先后任郢州行事,防备沈攸之。升明元年(477年),沈攸之起兵东下,至郢州便被打败。另外,刘准镇扬州、刘友镇江州、刘赞镇荆州、刘翙镇湘州、刘跻镇会稽,权力都由行事掌握。在此期间,幼王不过是傀儡,行事则成为萧道成控制方镇、取代刘宋的工具。
第三次在齐明帝夺位前。齐武帝死后,太孙萧昭业即位,齐武帝堂弟萧鸾等辅政。不久,萧鸾废昭业,立其弟昭文,控制了中央。这时,宗王出镇的格局为:齐武帝之弟萧銶镇郢州、萧锐镇湘州、萧铿镇南豫州;之子萧子懋镇江州、萧子敬镇南兖州;之孙萧昭秀镇荆州、萧昭粲镇南徐州。[74]其中萧銶、萧昭秀、萧昭粲年幼,仍置有行事。萧鸾一方面“防制诸蕃,致密旨于上佐”,[75]另一方面则派兵袭杀,如派裴叔业杀萧锐、派王广之杀萧子懋和萧子敬。这样里应外合,杀出镇诸王如探囊取物。但也有例外,如“明帝遣徐玄庆西上害蕃镇诸王,玄庆至荆州,欲以便宜从事。(行事何)昌寓曰:‘仆受朝廷意寄,翼辅外蕃,何容以殿下付君一介之使!若朝廷必须殿下还,当更听后旨。’昭秀以此得还京师”。[76]何昌寓所言所为,明显是对齐武帝一系的维护。
第四次在萧衍代齐前。齐明帝死后,太子萧宝卷即位,杀尚书令萧懿,并派兵袭萧懿之弟雍州刺史萧衍,萧衍于是准备起兵。这时,齐明帝之子萧宝义镇扬州、萧宝融镇荆州、萧宝攸镇江州、萧宝嵩镇南徐州、萧宝源镇会稽;之侄萧宝览镇湘州。他们约十余岁,由行事执政。其中荆州是与扬州相对应的西部重镇,萧衍与荆州行事萧颖胄合谋,最终攻入建康,建立了梁朝。另外,荆雍兵东下时,湘州行事张宝积“释甲以俟”,[77]南徐州行事范岫“遣使降,且请兵于高祖”,[78]都站到了萧衍这一边。
概言之,行事总摄府州,权力很大,能在关键时刻决定方镇对中央的向背。正因为如此,行事多“简自帝心”,是在位皇帝所信任者。在政局稳定时,行事一般能辅佐幼主,维护皇权;但当政局动荡尤其是皇位更替时,行事受政治利益或道德观念的影响,就会体现出两面性,有时能维护皇权,有时则相反。就以上四例而言,第一、三例中行事体现了维护皇权的一面,第二、四例中行事则成为改朝换代的推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