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王僚佐与中央皇权之关系

一、藩王僚佐与中央皇权之关系

东晋末年,刘裕在驱逐桓玄后逐渐占据了徐、扬、豫、荆等主要方镇,为了避免重蹈东晋门阀当政的覆辙,他于是任命子、弟出镇强藩。临终之前,刘裕对方镇格局作了调整,并在遗诏中规定荆、徐二藩由宗室近戚居之,从而确立了刘宋的宗王出镇体制。方镇有府、州两套僚佐系统,府佐本非地方官吏,依法当由朝廷除授,但府主可以推荐,而且可以直接板授较低之参军。州佐则一般自辟,于外郡太守、县令,也可表请用之。[2]除此之外,宗王还有自己的王国官属,如师、友、文学、郎中令、常侍、典书、典卫之类。府主与僚佐存在君臣之义,府主迁转时,还有送故的风习,即僚属随长官迁转,继续为之服务,或厚加赠遗。[3]

出镇宗王有庞大的府、州、国僚佐系统,府主有很大的辟举权力,加之观念上的君臣名分,很容易形成独立的势力集团。一般情况下,在位诸帝总是设法减少方镇集团的威胁,其手段主要是使府主、行事、典签相互牵制。南朝时期,出镇宗王以幼王居多,4~15岁者约占了85%。从刘宋初期的情况来看,刘裕诸子幼小、兄弟寡少,是幼王出镇现象存在的客观原因。此后随宗王内部矛盾的发展,新登位的皇帝为巩固皇权,对长辈及兄弟多有猜忌和诛戮,主要任用年幼皇子出镇,这是幼王出镇存在的政治原因。而幼王无力主持府州事务,事务由中央指定的行事来主持,行事则由幼王所在军府的长史、司马或谘议参军充任,并非另设一官。行事虽然以处理府州事务为主要职责,但同时对府主也有防范的责任。典签本为府州之小吏,大致在宋孝武帝以后,典签之权逐渐加重,主要担当监察的责任。[4]这样,府主、行事、典签相互牵制,不仅不能协调一致,相反还常常发生冲突,矛盾激化时,府主甚至将行事或典签杀死。如刘宋时,庐陵王义真对左右亲信滥加赏赐,长史经常裁减,后来被义真杀死;武昌王浑自号楚王,以为戏笑,长史向朝廷告发,浑被迫自杀;海陵王休茂欲专政事,司马及典签常常禁止,被休茂杀死,休茂随后又被参军杀死;巴陵王休若因典签无礼,将其处死。萧齐时,鱼复侯子响常与左右饮酒作乐,又准备与蛮族交易武器,长史刘寅等向朝廷密启,被子响杀死,子响随后也被赐死;长沙王晃欲专政事,典签抑制,被晃杀死。可见府州内部矛盾重重,一般情况下,不致于联合起来对抗中央。

但是,这种牵制只在中央政局稳定时有效,一旦中央政局有变,主要是皇位更替时,这种牵制往往失去作用。其所以如此,与宗王出镇制的本质特征密切相关。宗王出镇制是一种以中制外、家国合一的体制:皇帝控制中央,至亲占据要藩,疏亲、外戚、异姓交杂其间。在这种制度下,要实现政治局面的稳定,除了依靠中央的力量外,还有赖于家国秩序的协调,即皇帝不仅是一国之主,同时也是一家之长。而皇位继承往往造成既定秩序的破坏:或以晚辈君临长辈,如继位的太子;或以疏亲君临至亲,如宋明帝、齐明帝;或以异姓越居重位,如四朝开国皇帝。每当此时,中央的操纵力量便大为削弱,府主不一定听从中央的调遣,僚佐也不一定听从中央的指令,主佐常会达成一致:或是府主强迫僚佐起事,或是僚佐推奉府主起事,或是二者自动结合。刘宋初年,庐陵王义真居丧饮酒,其长史刘湛正色相劝,义真说:“长史事同一家,望不为异。”[5]所谓“长史事同一家”,正反映了主佐结合的可能性。至于皇位更替之际主佐关系的实际情况,史书中多有记载,如宋孝武帝即位后,其叔父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不听中央调遣,又准备起兵东下,长史张畅不愿跟从,几乎被义宣杀死;湘东王彧杀掉前废帝而即位,时方镇多由前废帝之弟居守,他们都只有10岁左右,各自的长史便推奉这些幼王起兵;梁末侯景之乱中,益州刺史武陵王纪称帝,其司马王僧略、直兵参军徐怦固谏不可,被纪杀死。不论何种情况,方镇内部总会达成一致,成为独立的势力集团。

以藩王或异姓身份登位的皇帝共有11位,除陈宣帝外,都直接或间接得之于方镇僚佐势力的帮助。其登位方式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是登位之前居于方镇者,共有3位,即宋文帝、宋孝武帝、梁元帝。宋文帝在登位之前为荆州刺史,顾命大臣徐羡之等人废黜营阳王后,遣百官西迎文帝,文帝比较犹豫、恐惧,其僚佐王昙首、王华、到彦之百般相劝,文帝于是率府州文武东入建康。文帝即位后,徐羡之等人仍握重权,文帝在故佐的谋划下,将他们全部铲除。宋孝武帝在登位之前为江州刺史,率众军讨伐西阳五水蛮,当其兄刘劭杀死文帝时,孝武帝率军讨伐,于新亭即皇帝位,随后克定建康,诛除刘劭。梁元帝在登位之前为荆州刺史,当侯景攻陷建康后,荆州势力是其平乱、称帝的基础。

二是登位之前居于中央者,共有4位,即宋明帝、齐明帝、陈文帝、陈宣帝。宋明帝曾出镇京口、彭城,在中央担任禁卫之职,登位之前被前废帝囚禁。前废帝后来准备杀死明帝,明帝的亲信勾结废帝左右,将废帝杀死而登位。齐明帝曾出镇郢州、豫州,在中央担任禁卫之职,登位之前为辅政大臣。当郁林王准备废掉明帝时,明帝与禁军勾结而废之。陈文帝历任吴兴太守、监南徐州、会稽太守,登位之前镇于南皖。陈武帝临死时,因其子衡阳王昌被北周扣留,于是诏文帝继承皇位。后北周送昌还国,文帝遣人杀之。陈宣帝无出镇经历,长期在中央任职,登位之前为辅政大臣。文帝故佐欲废宣帝,宣帝杀之,独揽大权,后废临海王而登位。

三是异姓登位者,共有4位,即宋武帝、齐高帝、梁武帝、陈武帝。宋武帝自京口起兵驱逐桓玄而得势,他所依赖的是寓居京口的低级士族。齐高帝曾出镇淮阴,多引用青冀豪族作为势力基础。梁武帝在登位之前为雍州刺史,对雍州豪族多有援引,因东昏侯滥杀大臣,于是与其僚属密谋起兵。与此同时,行荆州事萧颖胄也与僚佐共谋起兵,与雍州集团联合东下。[6]陈武帝因讨伐李贲、侯景而得势,他所借助的多是南方土豪。

由此可见,除陈宣帝外,其余诸人无不有过出镇的经历,他们登位的途径虽然各有不同,但多以方镇兵力和僚佐作为登位的势力基础。当然,有的方镇势力相对薄弱一些,如宋明帝与齐明帝,这二人所依靠的主要是禁军势力。

藩王或异姓借助僚佐势力登位以后,仍然需要以故佐势力作为皇权的基础。这些故佐常被称为“代臣”、“代党”或“代邸之旧”,[7]在政治上占有特殊的地位。宋文帝即位后,“诸故吏臣佐,并委(谢)弘微选拟”,[8]他所重用的“五臣”中,王华、王昙首及谢弘微即是其荆州故佐。铲除徐羡之等人后,文帝在宴会时对王昙首举酒相劝,手拊御床说:“此坐非卿兄弟,无复今日。”[9]故佐死后,文帝对其后代也比较看重,如引见故参军沈林子之子沈邵、沈璞,委王昙首之子王僧绰以重任。宋孝武帝上台后,“旧臣故佐,普皆升显”,[10]典掌机要的戴法兴、戴明宝为故典签,把持朝政的颜竣、颜师伯为故主簿,掌握方任的沈庆之、柳元景、薛安都、刘延孙等为故将领。宋明帝出镇时间较短,方镇势力相对薄弱,其所信任的多为王国官属,如王道隆为故典签,阮佃夫为故主衣、世子师,杨运长为射师,李道儿为故湘东王师、学官令,王谌为故王国常侍、徐州从事、镇北行参军,虞愿为故王国常侍。齐明帝曾出镇豫州,对豫州势力颇相援引,如以裴叔业为右军司马,辅政后即以其为腹心。但齐明帝之方镇势力较弱,他主要依靠的是侄子萧遥光、萧遥欣、萧遥昌及姻亲刘暄、江祏等。四朝开国皇帝则多借助地方势力上台,任用范围更为广泛,并不限于狭隘的僚佐圈子,这在下文探讨。也有故佐先受重用,后来被故主疏斥甚至杀掉的,如颜竣、王谌等,但这只是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