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张汤之母
张汤母,汉御史大夫(1)张汤之母也。
汤以文法事汉孝武帝(2),为御史大夫。好胜陵人(3)。母数责怒,性不能悛改(4)。后果为承相严青翟(5)及三长史(6)所怨。会赵王(7)上书,言汤罪,系廷尉(8),丞相及三长史共致(9)其罪,遂自杀。
昆弟(10)诸子欲厚葬之。母曰:“汤为天子大臣,被(11)恶言而死,亦何厚葬?载以牛车,有棺而无椁(12)。”
天子闻之曰:“非此母不生此子。”乃尽案,诛(13)三长史,丞相严青翟自杀。
【注释】
(1)御史大夫:官名,三公之一,仅次于丞相。管监察和秘书。
(2)汉孝武帝:即汉武帝刘彻。
(3)陵人:侵侮冒犯别人。张汤是一位执法严峻的官员。陵:通“凌”。
(4)悛改:改正。
(5)严青翟:即庄青翟,因避汉明帝刘庄讳而改为严青翟。
(6)三长史:即朱买臣、王朝、边通。长史:官名。三公的下属官员。
(7)赵王:汉朝封国赵国的国王,实际相当于郡守。
(8)系廷尉:案子交付廷尉。廷尉:官名,管刑狱。此句《史记·酷吏列传》不说“系廷尉”,说是“事下廷尉”。
(9)致:罗织。
(10)昆弟:兄和弟。
(11)被:蒙受。
(12)椁:棺材外面套着的大棺材,棺材套。
(13)尽案:案子办理结束,定案。
【译文】
张汤母,即汉御史大夫张汤的母亲。
张汤凭借自己的文才和法律才能任汉武帝刘彻的御史大夫。他好胜心强,常常得罪别人。他的母亲多次怒责他,但已成习惯,不能改正。后来果然受到了承相严青翟和三长史朱买臣、王朝、边通的怨恨。当赵王向武帝上书,指斥张汤的罪过,把案件交给了廷尉时,丞相和三长史一起乘机罗织张汤的罪名,张汤蒙冤不白,被迫自杀身死。
张汤的弟兄们和儿子们都想厚葬他。但母亲说:“汤儿是皇上的大臣,蒙受不白的诋毁而死,怎么能厚葬呢?用牛车载着尸体,尸体装在棺材里,但不要用套椁。”
汉武帝听到后深受感悟,说:“没有这样刚正的母亲,就不会有那样刚烈的儿子。”于是,就严令查清此案,三长史终于被处死。丞相严青翟畏罪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