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

第九章 劳动关系管理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劳动关系的含义、性质和类型;掌握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及区别;掌握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了解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的程序;了解劳务派遣的含义、性质及特点;熟悉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种类;掌握劳动争议及其处理程序。

导入案例

有关试用期内辞职的案例

王某于2009年10月进入一家工厂,与之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009年10月6日至2010年1月5日。一个月后,工厂还是比较看好王某的工作能力,于是对包括王某在内的3名员工进行培训。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中写明:培训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是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工作操作方面的,第二次培训则是技能提高的培训。

11月15日,在第一次培训后,王某有了更好的发展,于是向工厂提出辞职,并得到了工厂的批准。三天后王某就没有再来工厂。12月12日在发放工资的日子王某未能领到工资,在向工厂讨说法时,得到的答复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注明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以及“职工(包括试用期职工)连续15日未能到岗按旷工处罚一个月工资”。同时,在王某第一次培训期间,工厂支付租用了培训教室等费用,没有找王某赔钱已经很仁义了,所以王某辞职后是没有工资的。

王某反问工厂说试用期内辞职不是提前三天就可以吗?凭什么要一个月?至于那次培训不过是培训些工作需要的内容,并没有进行第二次的技能培训。

资料来源: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http://www.ChinaHRD.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