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的本质及其特征

(一)技术的本质及其特征

技术作为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标志,同科学一样,本质上也是一个历史性范畴。技术一词出自希腊文“techne”(工艺、技能)与“logos”(词、讲话)的组合,原意是完美的技艺和演讲。技术工具论者一般把技术界定为“为了实践目的的知识组织”。技术是“人类创造的用它来完成而没有它就不能完成任务的系统”。技术是“为达到特殊目的显示于物理对象和组织形式中、基于知识应用的系统”。工具论者把技术看成是纯粹的工具,是完成特殊任务的手段,由此得出的技术概念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把技术看成是价值中立的。技术实体论者一般认为,技术是“在其中人与非生物发生各种各样关系的生活形式”。技术是在一切人类活动领域更快地达到并且(在特定发展阶段)具有绝对效率的所有方法。实体论者把技术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来理解,这种力量不仅能改变社会,甚至能够影响人的存在与人类文化。在这种定义下,技术就会成为一种独立的力量,它的发展并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它的发展过程是自主的、自动的。技术的社会批判论者认为,技术是“少数技术专家通过一个有组织的等级来理性化地控制大多数人群、事件和机器的系统”。技术是“一种社会建构和一种社会实践”。这类界定往往对技术采取了一种社会批判的态度,认为技术毁坏了自然事物,技术降低了人的地位,技术统治了社会,技术给人们带来了不可预知的风险。本书把技术概括为:人类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利用自然规律,在改造和控制自然的实践中所创造的劳动手段、工艺方法和技能体系的总和,是反映现代技术形象的科学界说。技术是一种将自然物变成人工物的活动。技术的作用在于把天然的自然变为人工自然。技术存在于自然过程之中,技术离不开对自然的模仿。因此,技术是具有自然属性的。但是,人类社会需要并创造技术并不是为了自然,而是为了人类自己,为了要完成自然不能完成的东西,从目的和结果来看,技术都具有社会属性。任何一项技术都是为了一定的社会目的而创造的,任何一项技术都要产生它的自然结果和社会后果。[2]技术既要能完成自然不能完成的东西,又要模仿自然,因此,技术具有二元属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技术的自然属性首先表现在任何技术都必须符合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的技术是不存在的。从原始时代的技术到古代技术,尽管自然规律可能还没有被人们所认识,但当时的技术必须符合自然规律;现代技术是在自然科学的指导下产生的,是自然规律的自觉运用,当然要符合自然规律。虽然,技术是人工自然不可或缺的东西,这个自然过程又是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过程,但它总是要按照客观的自然规律来运动,这是技术的自然属性的重要体现。[3]技术的社会属性主要体现在技术的人性方面,其表现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4]技术的社会属性表现在技术的发明和应用都是人的一种社会活动,是人类自我表现,并实现自身目的的一种方式。人类之所以需要技术,是为了利用自然去改造自然,完成自然不能完成的东西。因此,任何一项技术都具有目的性。在整个技术活动中,都体现着技术的目的性。技术的目的性是社会的,技术是人类有目的的创造,这种目的性是社会的人所具有的,并且是在社会中产生的,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的。[5]因此,技术的本质及其特征可以简要地概括为:技术是人类社会需要与自然物质运动规律相结合的产物;技术是主体要素与客体要素的统一;技术本身有一个从潜在形态到现实形态的发展过程;技术是生产力的构成要素,是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