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论的视角
荷兰代夫特理工大学克罗斯认为技术人工制品一方面是物理客体过程,它有特定的结构(其具有的各种属性),其行为受到物理定理(因果规律)的支配;另一方面,技术客体都具有功能,这功能建立在其所处的情景之中,它不能脱离意向性活动(使用)的情景。因此,技术人工制品在同一时刻,既是一种物理建构物,也是一种社会建构物:它具有双重的本体论性质。[15]克罗斯认为技术人工制品的结构与功能之间有一条鸿沟。这条鸿沟的一边是技术人工制品的客观性因素,另一边是技术人工制品的主观性因素。
从技术创新作为一种物理建构物来看,技术创新是遵循一定的自然规律运行的,技术创新自身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并且本身存在自发性作用的规律,能够通过自身系统内部的自我调节来保持内部的平衡和稳定。而且,技术创新主体也是按其客观规律实施技术创新活动的。从技术创新作为一种社会建构物来看,技术创新的主观意向性功能是技术创新对人类社会的功能与意义。技术创新的价值不能脱离技术创新主体,不能脱离人类社会对其产品的应用。技术创新体现了技术创新主体的目的价值。随着技术的不断突破与创新,人类在实践过程中逐渐建立了自己的自信和主体地位,而且人的主体地位得到不断的膨胀,人类把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而忽视了他者的存在。“自然被置于能动的、给自然打上技术烙印的人的记号之下。”[16]这样,在他者被践踏之时,技术创新实践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后果。例如,生态平衡的破坏、资源的枯竭等。而作为纯粹物理建构物的技术创新完全遵循自然规律,是不会产生现实的负面后果的。因此,技术创新的“物”性与技术创新的“人”性这一双重本体论性质是技术创新困境的内在根源。
海德格尔从技术本体论的角度对技术进行了追问,海德格尔认为:“技术就不仅是手段。技术乃是一种解蔽方式。倘我们注意到这一点,那么就会有一个完全不同的适合于技术之本质的领域向我们开启出来。此乃解蔽之领域,亦即真理之领域。”[17]海德格尔认为技术不仅是一种“解蔽”,而且是一种真理的出现,技术展现了真理的存在。海德格尔又用“座架”表示现代技术的这种促逼本质,“座架”意味着对摆置的聚集,“促逼着的座架不仅遮蔽着一种先前的解蔽方式,即产出,而且还遮蔽着解蔽本身,与之相随,还遮蔽着无蔽状态即真理得以在其中发生的那个东西。座架伪装着真理的闪现和运作。遣送到订造中去的命运因而就是最极端的危险。危险的并非技术……技术之本质作为解蔽之命运乃是危险”[18]。在这里海德格尔从形而上的角度提出现代技术伪装着真理的闪现和运作,由于它是真理的歪曲的展现,它最终就变成了“座架”,这种“座架”是伪装真理的座架,是一种伪装了的展现真理的力量,所以它的力量无限的大,以至于把自然变为了“持存物”,随着自然变为“持存物”,人类自身也变为等待着被利用的“持存物”,这时,人类的“最高意义上的危险”就出现了。所以,海德格尔接着说,当现代技术的座架本质占据统治地位时,便有了人类“最高意义上的危险”。海德格尔把技术的困境建基于对技术的本体论的探究,他把技术的困境深深地根植于技术的本体论中。技术创新在对技术扬弃的过程中造成的负面后果也深深地根植于此形而上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