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关系视域下的价值目标

(一)人与自然关系视域下的价值目标

技术创新健康和谐的发展需要一个合理的价值目标指向。首先,从技术创新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技术创新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在技术创新实践中必须摒弃传统工业文明中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这种精神仅仅是把人变成绝对主体,来取代上帝的地位,把自然界作为猎取的对象。基于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伦理学的价值关怀局限于人与人类社会。自然界成了被征服和改造的对象。传统伦理学的价值对象局限于人,人与人的关系问题构成了这种伦理学的全部内容。而人与自然的关系完全被排斥在伦理学研究范围之外。传统伦理学认为人类对待自然的实践行为是天然合理的。作为传统工业文明的精神,必然引起人对自然的无限扩张和野蛮征服。传统伦理学的实践后果是人类相对于自然的权能无限膨胀,以致人成了绝对的目的,而自然成了纯粹的工具。后来,弘扬自然主义的生态伦理学把伦理对象扩大到自然界,他们认为:“在自然界中长期存在本身就包含了不可怀疑的继续存在的权力。”[1]“它从存在直接推导出价值和伦理,即从‘是’中直接推导出‘应当’。”[2]极端的生态伦理学完全抛开了人类的生存利益,其逻辑结果导向自然权能的膨胀,而人类趋向于“热寂”。提倡人道主义的发展伦理学用辩证法来处理这对矛盾,他既坚持人类改造自然实践行为的合理性,又坚持必须约束和规范那些不合理的行为。发展伦理学把人类整体利益看成评价和规范个人行为的最高尺度,它提倡一种适度的节约型的消费行为,而不是现代社会的“异化消费”——为了消费更多、更新、更好的商品和服务,人们只能通过更高强度的异化劳动来获得更多的金钱,从而满足自己永无止境的欲求。[3]它面向未来,以人类的可持续生存为最高目标。

综上所述,在人类面临环境污染、资源匮乏、自然界不时疯狂报复的情况下,单方面的征服自然、控制自然或对自然资源的疯狂掠夺都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可取之道。另外,在传统物本主义与经济主义指导下的技术创新主体对利润与效率的追求拥有无限膨胀的欲望,他们缺乏对技术创新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价值考量。因此,技术创新主体必须在技术创新实践的过程中尊重与守护自然,按自然发展规律办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