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解技术创新价值困境的柔性机制
第一,慎独[9]与归思[10]的消解途径。不管是狭义的技术创新主体,还是广义的技术创新主体,都需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技术创新主体既要考虑自身的利益又要关切他人与社会的利益。首先,要树立合理的技术创新价值观。技术创新价值观是指技术创新主体在技术创新实践中形成的对技术创新的价值的普遍而稳定的根本看法、态度和标准,包括技术创新价值取向、价值标准、价值评价、价值理想等内容。[11]技术创新主体作为具体、特定的社会的人,他从小受到文化、知识、环境、艺术等因素的熏陶,有自己的知识结构和独特的人格、品性、人生观、价值观,因而在技术创新活动中,技术创新主体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自身伦理观念的制约,也就是人们通常讲的“良心”的制约。另外,技术创新主体还要有对社会的责任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技术创新主体要以大局为重,关心集体的利益。例如:墨家学派注重“以道驭术”,要求门徒学习大禹治水吃苦耐劳、栉风沐雨的精神,毫无功名利禄之心,勤生薄死,以赴天下之急。[12]墨家正是要求其门徒要有集体的责任感,要有组织的担当感。
弗洛姆认为,现有的技术之所以“不人性”“不人道”,根源于其技术活动背后的价值理念。[13]所以,要超越传统技术创新经济价值至上的狭隘樊篱,实现技术创新的价值取向的多维度选择,将人文与生态的价值观有机嵌入到技术创新价值系统中去。毕竟,技术创新价值观制约与引导着创新主体的创新实践活动。例如,有学者建议实行“忧虑启发法”,这种启发法总是在实施任何技术项目之前考虑最坏情况的方案。这给我们提供了在技术力量面前人类主动行使价值评判权的一种可能,这对在伦理实践方面急需指导的现代技术来说,是大有裨益的。刘大椿则提出对现代技术的规约不能仅停留在“先制造,后销毁”的后置规约上,还应该对技术进行前置规约,主张建立技术—伦理控制的软着陆机制。[14]这都是要求技术创新主体在技术创新实现之前就站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高度反省自身,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应对技术创新实践将出现的价值困境。
第二,教育与宣传的化解方式。传统唯经济主义的技术创新不可避免地导致人类社会对物质利益与效率的纯粹追求。过分追求物质利益的技术创新带来了人类社会现今面临的生态的人文价值被忽视的困境。从教育与宣传角度来看,我们要倡导多元化价值向度的技术创新,而不仅仅是追求商业利润或者是对地球资源的占有等。我们在强调技术创新的经济价值的同时,还要特别注重人文精神价值的弘扬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只有这三个向度的价值取向达到协调与平衡,我们才能实现技术创新主体与其相关因素的和谐发展。
从技术创新教育的角度来看,斯诺认为教育是融合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重要途径。因此,在教育界要大力推行对创新主体进行“两种文化”乃至“多种文化”融合的教育。技术创新主体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上融合是解决技术创新价值困境的保证,要实现经济价值、人文价值以及生态价值的“三位一体”的技术创新活动这一价值目标,关键还是取决于技术创新主体是否兼具“两种文化”,因此我们要从教育入手,使教育真正转向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加强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结合,实行消除二元分立的教育。[15]总之,技术创新要实现多方面的价值与目标,解决现代社会面临的多方面的复杂矛盾,芬伯格认为这取决于技术创新实践中占主导地位的文化。但这种占主导地位的文化不仅仅是经济与政治的,而更重要的是要加强人的道德修养以及加强对生态资源与环境的严格保护。我们要转变教育理念,从传统的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要实现这一点,教育主体与客体都必须转换范式,即作为主体的教师在教学活动的视野拓展到“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关心、学会共同生活”之后,必须自觉完成从教书匠到合作者、“指导者”的角色置换,实现教学效果最优化,促进学生的发展与进步。而作为客体的学生也应该转变以往的追求目标,不仅完成对知识的学习和探究,更应该让自己做一个完全的人、健康的人、具有自我发展意识的人。这种教育理念的转变,还包括对大学角色的重新定位与解读。布劳德海德认为,大学应该成为科技研究的天然中心,不仅传承知识,而且还积极拓展世界知识的宝库。[16]并且,他认为在最高的形式上,大学的研究(特别是基础研究)应受好奇心驱动,并造福于全人类,是为了发现本身,而不是为了经济利益或政治目的。在具体的培养人才方面,布劳德海德认为大学在按专业化方向培养学生时,必须同时对他们进行交叉培养,将他们引入其他的知识领域、分析方法,挑战他们综合智力的艺术;在传授专业知识之外,大学还必须鼓励分享或建立知识库体系,教育学生如何结合自己与他人的知识,服务于更伟大的目标。
从技术创新宣传的角度来看,我们要以实现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自我三个向度的和谐为宣传目标。一方面,在宣传与信息发布过程中,政府要引导各种媒体坚持技术创新的经济、人文和生态价值的协调与平衡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原则。另一方面,对于不顾生态环境与人文价值而纯粹追求经济利益的媒介宣传,要坚决遏制与取缔。技术创新宣传的目的在于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文化。我们可从以下方面构建有利于我国技术创新的文化环境。一是辩证地看待传统文化对我国技术创新的作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中国一向以灿烂、悠久的文化传统为荣。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在工业革命之前的近两千年间,中国文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当西方文化冲进中国的大门之后,中国人曾经赖以安身立命的文化、价值系统,失去了数千年的魅力,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产生了严重危机。有人甚至认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在产生它并需要它的社会开始瓦解后,它成为一片阴影,只栖息在一些人的心底,无所为地只在心底像古玩般地被珍爱着”[17]。其实,对传统文化在我国技术创新中作用的看法的正确态度是:一方面,我们要看到以自然经济和封建社会为底色的我国传统文化确实有与技术创新的内在要求水火不相容的地方。以“天人合一”的文化观念为例,“天人合一”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以至成为历代解释自然现象与历史现象的正统模式与套路,它将中国科学引向了一条偏离经验与理性的神秘主义轨道。在天人感应的神秘主义思维模式支配下,人们无法相信自然现象背后还存在客观的自然规律,也就无从产生追求科学的普遍原理与深层理论的欲望和激情,也就无从孕育出西方近代科学家那种对宇宙和谐与深层规律的虔信态度与追求精神。[18]但是另一方面,我国技术创新也可以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富营养,推动技术创新实践的发展。同样以“天人合一”的文化观念为例,鉴于技术创新所导致的生态价值危机、人文价值危机,“天人合一”的文化观念对于促使技术创新走出价值困境,使创新更加符合人类社会的价值愿景,毫无疑问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著名的中国科学史家李约瑟在谈到中国人对自然界的态度时说:“关键的字眼始终是‘和谐’。”古代中国人在整个自然界寻求秩序与和谐,并将此视为一切人类关系的理想。他认为这种观念对日后指引人类社会将会有十分重要的贡献。当面对如何解决现代科学技术的“难题”之时,他更加明晰地表达:“问题是人类将如何来对待科学与技术的潘多拉盒子。我再一次要说:按照东方见解行事。”[19]二是消除我国技术创新系统中的一些不当的文化观念,营造有利于开展技术创新的适宜的文化环境。由于技术创新主要是在企业中进行,因此,企业技术创新的文化研究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兴趣。约翰·施连通过案例的研究方法来揭示积极的企业文化、价值观对企业这一微观层面的技术创新活动的作用与意义。他通过对惠普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惠普在创新上的成功,与惠普对创新的管理者的正确定位分不开。公司认为,管理者的作用是创造一个鼓励业务主管冒险创造新的增长机会的环境。惠普的首席执行官罗普拉德在保留公司长期固守的传统价值观念的同时侧重于灵活应变,在他的领导下,惠普的各业务单位有着非同一般的自由度,以便推动创新,更快回应市场需要。在这剧烈变动的时代,罗普拉德先生强调了在继承中权衡变化的需要。确保Bill Hewlett和David Packard作为公司创办人推崇的价值观念没有游离出视野。这些价值观念有口皆碑,称为“惠普道路”,它包括:对个体的尊重,高水平的成就和贡献,从不松懈的大局意识、团队工作意识、灵活机动性和创新。[20]我国的吕源也从文化的角度来说明企业应培养开拓进取和鼓励创新的价值观念。他的研究显示,具有(科技)创新精神的企业多数表现出下列文化特征:(1)以人为本和参与管理作为核心价值观念;(2)通过不断创新和变革创造价值;(3)注重承诺和个人责任感等。[21]在这些文化元素中,价值观的核心是对个人创造力和个人自由的尊重。这是因为虽然团队和组织的支持非常重要,但是所有的公司创新或者创业活动都需要围绕创业者本人展开。三是重新审视我国传统教育文化,推进大学创新文化建设,催生和造就各类创新型人才,催生和培育重大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成果。我们要在理顺技术创新与文化的辩证关系的基础上,让文化在对技术创新发展的价值导向作用上,对技术创新活动的规范、调控作用上,对技术创新共同体的凝聚和驱动作用上,发挥正确的、先进的技术创新文化的凝聚、润滑与整合作用,将各种合理的文化因子潜移默化地植入技术创新活动与技术创新主体中,以推进我国技术创新健康、有序、和谐、可持续发展。
第三,公众参与和舆论的解决方法。公众是规约技术创新的非常重要的边缘性力量。首先,我们可以建立民间技术创新评估机构,让更多“外围”的人员参与技术创新,以便从不同角度对技术创新进行评价,让不同的观点融入技术创新。民间的技术创新评估机构使用户、消费者有更多的发言权,使技术创新的成果更贴近生活。例如,吉尔·克皮克、彼德·里维斯克指出,为了使现代科学技术活动符合更多数人的利益和价值,创新需要公众的参与(public participation),以改变传统的“相信我们,我们是专家”(trust us,we're experts)这种一维线性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他们相信这种转变将冲击技术创新的发展道路,改变创新活动的过度关注商业利益、决策的非民主化,从而做到创新活动的价值追求的融合与平衡。[22]这使我们有更多机会张扬“被抑止的知识”(subjugated knowledge)。这是一种从下面层次来揭示现实各个方面的知识,而这种现实现在只是朦胧地受到那些处于权力地位的人的关注。[23]其次,社会可以成立技术创新伦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和其他相关机构参与技术创新实践的价值选择,甚至参与技术创新的设计、技术创新的预测等。“所有的社会建构论者都认为技术发展是一个偶然过程,包含诸多异质因素,因此技术变迁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单向发展过程,更不是单纯经济规律或技术内在‘逻辑’决定的开发过程,技术变迁只有依据大量的技术争论才能得到最佳的解释。”[24]这样的技术创新活动体现出对“他者”的关注,对“次要”“弱小”“偶然”“边缘”的关注,使技术创新具有开放性。再次,媒体也是规约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社会各界媒体通过信息的快速传递,可以影响社会的众多组织与个人。媒体可以揭露技术创新的负面影响,也可以弘扬技术创新的优势。在此过程中,媒体起到了对技术创新实践的重要规制作用。最后,公众参与是解决技术创新价值困境的重要外部因素。因为公众意味着不同观点、不同价值取向的个人、群体。技术创新主体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使公众公平地参与技术创新的设计、开发、中间实验、市场化以及售后服务等,其可行的具体措施如下:利用互联网、民意调查、座谈会以及传统的建议板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相关参与群体的代表性等。最后,社会文化的合理利用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发展。社会文化是技术创新的大背景,它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技术创新的发展与进步。例如,有学者认为社会文化影响创新主体的创新意愿和行为,并进一步影响其决策模式偏好。[25]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公众与社会媒体来倡导合理的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