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的价值中立

(二)技术创新的价值中立

就技术创新的价值中立而言,如果从技术创新的自然属性本体论视角,或者将技术创新视为一种抽象的工具或手段,或者将技术创新视为一种人类的活动与行为,那么,我们也无从分析其价值负载问题。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只能承认技术创新的价值无涉。从技术创新的自然属性本体论视角来看,技术创新体现为物的属性与物的自在规律的表现,它都是自然而然地按照自然规律运转,因此就此视角而言,技术创新本身不蕴含价值问题,是价值中立的。就技术创新的工具性而言,如果将技术创新仅仅视为一种达到人类活动目的的工具,那么,技术创新的价值问题或者价值因素就回归到人类本身了。因为在此视角下,技术创新就成了被人类利用的工具或者是成了实现人类目的的工具,这样,技术创新本身就不存在价值问题,而是被人类利用的纯粹的手段或工具。作为一种人类活动或者行为,技术创新就成了人类实践的附加物,是人类实施的活动与行为。此种活动或者行为的价值问题还是归属于人类本身,由人类本身负责,而不是由技术创新本身负责的。因此,在此视角下,技术创新就体现为人类行为的附属物,或者说技术创新是人类行为的表现或体现,或者说技术创新与人类行为是割裂开来的,其主动权控制在人类手中,因此在此视角下,价值问题还是归属于人类本身,而技术创新本身不再具有价值属性,它是价值中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