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与不泡沫的政策细节
最近重读英国历史学家兼投资人爱德华·钱思乐在1998年写的名著《贪婪时代》,联系中国的情形,颇有感慨。比如,钱思乐提及20世纪80年代下半期,向来以“日本制造”自傲的日本企业大规模介入金融市场,随着股市大涨,企业的金融操作获利也直线上升。金融体系由此出现一种危险的循环,企业参与金融操作创造的获利导致股价上涨,进一步增加金融操作的获利。
到80年代结束,大部分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都参与了金融操作。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大型企业,如丰田和日产汽车公司以及松下和夏普等消费性电子产品公司,都是金融操作的超级大户,他们申报的企业盈余半数以上来自金融操作。到1985年3月底为止的一年内,证金账户的企业获利总金额为2400亿日元(20亿美元),两年后更增长到9520亿日元(70亿美元)。
钱思乐进一步指出:“很少有人注意到,这段时间企业内收入其实是逐渐下降的。”
这可打破了我过去的迷思,因为我一直以为日本的实业经济是被股市与房市的泡沫崩溃拖垮的,现在看来问题没那么简单。
在金融泡沫狂潮中,要让企业忽略金融与实业利润的不对称性,不大肆投机看来是不可能的。当年有的企业的投机活动甚至成为本身的主业,一家名为汉华(Hanwa)的钢铁公司被喻为“东方守护神”,80年代末期筹到4兆日元(300亿美元)以上的资金供其金融操作,获利超过本业盈余的20倍。
那么,当时日本企业筹措的新资金全部都投入到投机活动中去了吗?
没有,有相当部分的资金也投入到“全球历史最大的产能投资风潮”中。80年代下半期,日本的资金投资额达到3.5万亿美元,相当于日本2/3的国内生产总额。当时日元走强,导致经济增长率减缓及资本回报率下降,这股爆炸性的资本投资潮有助于日本经济度过这段困境。
钱思乐下面的一段分析更值得我们注意:
部分人士指出,大藏省故意让日本陷入泡沫经济,才能顺势在关键时刻提供廉价资本给日本产业界。经济泡沫期间的资本支出造成一个假象,在经济奇迹已经“老态龙钟”之后,外界仍然误以为它还是一条活龙,将庞大的资源不当地分配到不具生产力的投资上。大藏省的官员本想把投机当成政策工具,结果却打开了“潘多拉盒子”。
这与今天的中国何其相似乃尔。
写到这里,我想请教一些经济学者尤其是所谓的投行经济学家,他们不断在鼓吹中国应该或不得不走日本泡沫之路的一个主要理由是,当时中国与泡沫崩溃时的日本的人均收入有10倍(是算术,不是几何)的差距,即使到时中国泡沫崩溃了,国家和人民也很富裕啦。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中国就一定如日本那么“幸运”?历史上更多的国家是由于集体疯狂而未富先衰的啊,也就是说,由于错误的政策,把国家给搞垮了。我这儿随手举一个例子吧。1945年,世界上第三大的证券市场在哪儿?
埃及开罗。
我建议泡沫论者去那儿看看。2004年春节,我因天气的关系滞留在开罗近一个星期,于是我从一个走马观花的游者,变成了在城市深处探秘的记者,遭遇了匪夷所思之事。我发现开罗仍处于30年前上海的水平。
我更想请教“泡沫论者”,为什么我们非要走日本泡沫之路,却不走德国的理性发展之路?当时,日本和德国不是并驾齐驱的吗?我读到一位台湾地区作者写的书,她在德国大学当研究员,有一份不算微薄的薪水,想贷款置业,却不被银行通过,因为她得证明在贷款的10年、15年或20年期间持续有固定收入——就是得有持久的工作合约才行,最后还是她不在学院工作的老公搞定了这事。这在中国有可能吗?
那会不会让人无家可归?不,德国的法律保障房客的权益,房东不能随意调整房租,不准逼房客走人,所以德国人也就愿意成为租户了。
真的,不要小看这么一条有利于租户的法律,它可比用物业税来惩罚所谓的房产投机者强得多。在中国,面对快速上涨的房价,房东完全有理由损失一个月的租费,撕毁合同,赶走房客,把房子卖掉。租户朝不保夕,还不赶快买房?如果有像德国那般的政策,许多人未必愿意买房。
泡沫与不泡沫,往往体现在国家政策的细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