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交付的货物,第二批货物不合格,怎么办?
◆ 案例分析
甲公司向乙生产厂订购了500吨水泥,合同约定所购水泥由乙生产厂分五次交付,每一次交货数量为100吨,货到无质量问题后付款。第一批水泥到货后,没有质量问题,第二批货物经检验质量不合格,甲公司遂要求乙生产厂停止供货。乙生产厂将第二批货物收回,重新运送100吨合格产品后,甲公司才答应继续履行合同。分批交付的货物,第二批货物不合格,应该怎么办?
交货是指在买卖合同中货物在交易双方之间的转移,即由卖方将货物转交给买方。合同双方要就交货的地点、交货方式和交货的时间等进行协商。在大宗货物交易中,买卖双方根据交货数量、运输条件和市场销售需要等因素,可在合同中规定分批交货条款。对于分批交货所涉及的合同责任问题,《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三条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在本案中,乙生产厂分批交付的水泥相互不依存,甲公司认为第二批水泥有质量问题,甲、乙双方可以就第二批水泥进行协商,甲公司也可以解除第二批水泥的合同。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三条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https://www.daowen.com)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深度解析
对于分批交付标的物的情况,如果出现出卖人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第一,在一般情况下,出卖人不履行某一批标的物的交付,买受人可以针对该批标的物不履行的情况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合同。第二,出卖人对某批标的物的根本违约,如果将导致对该批之后各批的根本违约,买受人就有权解除合同中该批以及其后的这部分。第三,某批标的物与整个合同的其他各批标的物可能是相互依存的,或者说是不可分的,否则整个合同的履行将不可能或者没有意义。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以直接解除整个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