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该怎么办?
◆ 案例分析
2016年6月,张某与好友赵某共同投资设立了鲜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每人出资40万元,注册资金为80万元。公司成立初期,由于产品质量一般,经济效益不好。2017年2月,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扩大销路,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引进新设备,约定在2019年12月还清贷款。2018年8月,公司在购置一批食用油时,由于采购人员疏忽,未能发现该批食用油质量有问题,导致公司陷入了经济窘境。2019年3月,该公司的经济状况仍未好转,甚至越来越差。于是,张某和赵某协商决定解散该公司,随即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的结果是资产折价后为70万元,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此时,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该怎么办?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本案中,该公司总资产为70万元,明显不足以偿还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属于典型的资不抵债情形,公司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该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深度解析
清算组在清理了公司财产、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公司对于是否能够清偿自己的债务已十分清楚。如果公司能够清偿债务,清算组可以继续进行清算工作;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那么公司已经处于破产状态,应当进入破产程序。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当立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人民法院接到清算组或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后,应依法进行审判。如果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破产法的规定重新组成破产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