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票据被盗后,应当怎么办?

60.发现票据被盗后,应当怎么办?

◆ 案例分析

2019年9月9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一批煤炭,价值人民币80万元。9月10日,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其开户银行为付款人、以甲公司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80万元、见票后30天付款的商业汇票,并将汇票交付甲公司。10月3日,甲公司财务室被盗,国庆节期间财务室无人值班,直至10月8日才发现,于是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那么乙公司开出的80万元汇票被盗,甲公司应当怎么办?

票据会因为管理不当、失窃、遗失等多种原因而丧失,对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措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遗失或灭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1)通知挂失止付;(2)申请公示催告;(3)提起诉讼。在本案中,票据被盗,甲公司最积极的措施应当是挂失止付,及时将汇票被盗的情况通知乙公司的开户行,要求其停止支付该汇票。如果银行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还坚持支付,甲公司可以该银行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以银行未履行止付义务为由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https://www.daowen.com)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深度解析

挂失止付是票据丧失后的一种补救办法,采取此种方法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应该及时通知付款人;二是应该通知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款项;三是在法律中规定了,如果票据上没有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人,那么票据的丧失补救办法不能够采取挂失止付的方法;四是挂失止付的票据应该是有效的票据,同时,挂失止付人应该提供票据的基本情况;五是在申请挂失止付以后的三天之内,应当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确定票据权利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