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自行涂改会计凭证的误差,符合法律规定吗?

55. 经理自行涂改 会计凭证的误差,符合法律规定吗?

◆ 案例分析

公司进行季度财务统计时发现,公司的原始记账凭证与实际有误差,原来是会计在办理时不小心记错了。经理认为他已经看了会计凭证,并知道是会计的无心之错,便让会计拿涂改液涂改了就行,会计称这个是原始凭证不能涂改,他便要求自行涂改。经理自行涂改会计凭证的误差,符合法律规定吗?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中的记账凭证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记入账簿内各个分类账户的书面证明,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会计人员可以根据会计凭证,对日常大量、分散的各种经济业务,进行整理、分类、汇总,并经过会计处理,为经济管理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会计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不论是会计人员还是公司的领导管理人员都不能对原始凭证进行涂改。当然,经理自行涂改会计凭证的误差,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深度解析

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审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正常,判断是否正确,涉及业务发生的日期、季节、经办负责人员、数量和单位、业务的程序和手续等是否符合要求等。(2)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核。主要审核凭证中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的规定,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手续,以及是否符合节约原则等。(3)完整性审核。主要审核原始凭证的手续是否完备,应填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有关经办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主管人员是否审批同意等。(4)正确性审核。主要审核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是否填写清楚、正确,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有无差错,大写与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