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培训费该由员工自己承担吗?

43. 员工的培训费该由员工自己承担吗?

◆ 案例分析

郑某毕业那年与一家外资服装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郑某做为期一年的管培生,经培训和柜台实践后再根据表现安排具体工作岗位。郑某毕业后及时到岗参加培训,被告知需要缴纳三千元的培训费用,郑某不解,刚毕业的他也拿不出这么多钱。那么,员工的培训费该由员工来承担吗?企业可以收取培训费吗?

《劳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由此可知,给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其费用理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不能将培训费作为额外的费用要求员工自己承担。根据《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录用职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个人收取费用的,应责令用人单位退还劳动者。本案中,该企业要求郑某缴纳三千元的培训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郑某可以不缴纳。此外该公司还不得以别的名目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如集资、风险基金、培训费、抵押金、保证金等,更不能把缴费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工启示、简章的审查,对违反规定的,应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三、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录用职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个人收取费用的,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招工后不能向职工提供正常工作岗位或不能保障职工其他各项劳动权利的,应依法予以纠正;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责令其赔偿。因此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深度解析

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用人单位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足发展。如果用人单位以培训为由收取员工费用,则属于违法行为,应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招工中向个人收取费用,这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财产不受损失,更有利于创造良好的招工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