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串通投标罪?约定投标标底的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吗?

67.什么是串通投标罪?约定投标标底的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吗?

◆ 案例分析

公司对土石方工程进行招标,工程量为40万元。招标公告出来后,乙公司和丙公司准备合伙串通投标。丁公司也要参与竞标,乙、丙公司向其支付好处费2万元,要求其参与串标。 三个公司约定投标标底,乙公司低价中标后,将该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乙、丙、丁公司三家串标者从中赚取差价20余万元。那么,乙、丙、丁三公司构成串通投标罪吗?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招标投标本是合法竞争,使符合条件的竞争者成为工程的施工者。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使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利益受到损害。在本案中,乙、丙、丁三公司为转包赚取差价,约定投标标底,串通投标,最后乙公司低价中标,三公司转包后获利20余万元,已经涉嫌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罪。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https://www.daowen.com)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深度解析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其中,“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包括投标前和投标过程中,串通一气,商量好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等行为,既包括多方相互串通,也包括多方串通;“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是指由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而使招标人无法达到最佳的竞标结果或者其他投标人无法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参与投标竞争而受到损害的情况,包括已经造成损害的和造成潜在的损害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