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时财产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83. 公司解散时财产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 案例分析

某纺织厂在成立之初效益非常好,职工达到2000多人。但是由于后期没有及时进行技术革新,经济效益每况愈下,职工人数缩减到500多人。到2020年2月,纺织厂的几名股东经过协商后决定解散该纺织厂,随即开始对纺织厂进行清算。那么,在解散时该纺织厂对于500多名职工的工资该不该支付?公司在解散时财产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在公司清算期间的债务清偿中,应该首先支付的是清算费用,如评估、变卖、分配公司财产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是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再次是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才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如果还有剩余,剩余财产由股东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职工的工资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在优先拨付清算费用后,法律规定优先清偿职工工资及社保金等债务。案例中破产财产在偿付清算费用后仍有剩余的,500多名职工的工资就能够得到全部或一定比例的清偿。

◆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深度解析

公司解散后,法定的财产清偿顺序分别为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所欠税款以及公司债务,假使仍有剩余部分,则按照比例分配给公司股东。之所以作这样的顺序安排,是因为清算组所做的清算活动是一种有偿活动,必须支付相应的费用。而其后的顺序则是为了更充分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的切身利益,以及维护国家利益,最后才是清偿债权人的合法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