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的混乱·

·原理的混乱·

假设有一位高中学生违反了校规。程度比较严重时,会在教职员会议上讨论怎么处罚。一方认为,既然做了坏事,进行处罚也自然是符合教育性的。另一方则提出,正因为这位学生是坏学生,教师更应该庇护他而不是进行处罚,只有包容一切才是符合教育性的。

前者是站在明确区分善恶的原理之上的,而后者则相比善恶的区分,更注重所有人被包容着成为一个整体的原理。我认为,不能简单地认定究竟哪种看法是正确的。

我所谓的父性原理和母性原理,一言以蔽之,父性以“分割”功能为主,母性以“包容”功能为主。父性对于善与恶、有能者与无能者、刚与柔等一切都加以明确的区分,而母性则总是把一切作为一个整体而包容。并不是说这两个原理谁对谁错,但一旦认定了其中一种原理,就会忍不住攻击另一种原理。

在刚才的事例中,处罚派可以攻击对方“过于宽松”、姿态不明确等等,而站在相反的立场上,又可以指责另一方的冷酷和排斥。有时还会互相指责对方不符合教育性或缺乏热情,其实并非如此,只是思考方式的基础不同而已。所依据的原理存在分歧,就算找到了妥协方案,如果先入为主地认定对方不符合教育性或根本就是错误的,对话还是无法成立。这种议论的混乱,在谈论教育之际我们经常可以看到。

上述情况已在其他书中讨论过,所以在这里只是在抛砖引玉的意义上稍微进行一下整理。

简而言之,与欧美相比日本是一个母性原理更为强大的国家,但随着国际交流的活跃以及欧美文化的引进,父性原理也在不断进入日本。基本上,人们在用头脑思考时——尤其是知识分子——接近于父性原理,而在实际行动或感情上,还是生活在母性原理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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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上表,应该就一目了然了,所以这里只是简单地说明一下。父性原理重视的是作为“分割”的最小单位的人的“个体”。其目标是希求个体的确立和成长。与之相对,母性原理重视的则是包容一切的一个“场”——这么说也许还是非常暧昧不清——的平衡状态的维持。因此,个人不能进行强烈的自我主张,而是必须时刻考虑整体的平衡。关于这一点,有时会被误解为“极权主义”,其实并非如此。并不是要个人为全体服务,而是“场”总是比“个体”先行。

在父性原理之下,承认个人差别也就是能力差别,所以竞争这件事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在母性原理之下,则强调几乎可以说是绝对的平等感。但是,重要的是,如果以所有人的平等为前提,来建立某种组织,就只能用一元性的顺序来排名了。这种排名与能力无关,传统上是基于“长幼有序”的思想的。在现代日本,出于父性原理的能力差别的观点也掺杂进来之后,正如我们已经谈到过的那样,毫无道理的一元性排名,变成了以成绩为标准来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