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度建设

二、制度建设

河南省文物局在南水北调文物保护办公室成立之初,高度重视制度建设。

首先,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2月4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下发文件《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其次,与省移民办、省调水办联合制定印发了《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办法中详细规定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工作的内容、保护范围、管理体制、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出土文物及资料管理、奖惩措施等规定。

2005年8月12日,为切实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的文物保护抢救工作,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河南省文物管理局、省人民政府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制定并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该办法共七章三十三条,对河南省境内南水北调文物保护工作的管理体制、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出土文物、文物资料管理及奖惩等方面做出了统一规定,为河南省配合南水北调工程实施的文物保护抢救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对做好河南省南水北调文物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表4-1 河南省文物局遵照执行的国家有关部门主要管理制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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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强化管理办法和制度细则,制定了《河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河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项目监理办法》《河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资料管理办法》《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多项规定,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文物保护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