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务管理程序
(一)文物保护资金使用管理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将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的投资计划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工程投资计划经费分项目下达到河南省移民办后,河南省移民办与河南省文物局签订资金包干协议,拨付经费到河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文物保护项目专项账户。
为了加强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项目的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河南省文物局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制定《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并与省移民办、省调水办联合制定印发了《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发掘项目经费拨付管理办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项目完工财务验收办法》等各项规定。按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资金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财经制度要求,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抢救保护经费进行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并进行单独核算。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和总干渠项目和资金分别管理,互不交叉。对所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工作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全部工作以《项目协议书》约束甲乙双方。项目完工后,河南省文物局按照《项目协议书》和《监理报告》拨付资金,对项目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以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二)财务管理
河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文物保护办公室成立以来,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在国家文物局、国务院调水办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特点,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项目行政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规定了文物保护项目进行的程序、资金的开支范围和审批程序,有力地保障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进行,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