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检验工作的基本内容
确保人们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药品质量检验的根本目的。药品检验工作的基本程序一般为取样、检验、记录与报告。药品检验工作就是按照这个程序一步一步地完成的。任何一步出现问题,带来偏差,都会对整个检验结果造成致命的错误。所以,每一位药物分析工作者都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要有全程质量控制的观念,认真执行每一步规范操作,确保药品质量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一)取样
取样是药品检验工作的第一步,是从大量样品中取出能代表样本整体质量的少量样品进行检验,取样时要考虑方法的科学性、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否则失去了取样的意义。取样的基本原则为均匀、合理。
1.样品审查 取样时应先对样品进行全面审查,如样品的品名、批号、数量、包装情况、外观性状、检验目的等,并确定检验依据。
2.取样量 按批取样,设批总件数为n,当n≤3时,需逐件开启并取样;当3<n≤300 时,按随机取样;当n>300时,按
随机取样。1次取样量应最少可供3次检验用,其中留样检验品数量不得少于1次检验用量。
(二)检验
1.性状 药品的性状是药品质量重要表征之一,它包括药品的外观、气味、一般稳定性、酸碱性、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药品的性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品的纯度及疗效。
2.鉴别 鉴别的目的是判断已知药物及其制剂的真伪,采用一组(两个或几个)试验项目全面评价一个药物。通常,鉴别是根据药品质量标准中鉴别项下的试验方法,逐项检验,结合性状观察结果来判断药物及其制剂的真伪。常用的鉴别方法有化学鉴别法、色谱鉴别法和光谱鉴别法。
3.检查 检查包括有效性、均一性、纯度要求及安全性检查四个方面。检查的重点在于药品的纯度要求方面,纯度要求即药品的杂质检查,亦称限度检查或纯度检查,是指对药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引入的一些杂质进行限度检查。纯度检查的项目包括一般杂质和特殊杂质。其中,一般杂质是指自然界中广泛存在的,并在大多数药品的生产过程中易于引入的杂质,如氯化物、硫酸盐、铁盐、重金属、砷盐、水分、炽灼残渣、残留有机溶剂等。特殊杂质是指在某一药品生产和贮存期间,由于其工艺和理化性质而引入的该药品所特有的杂质,包括未反应完全的原料、合成中间体、副产物、异构体、多晶型及分解产物等,如阿司匹林中的游离水杨酸、盐酸普鲁卡因注射液中的对氨基苯甲酸。
4.含量测定 检查合格后,可进行含量测定。含量测定是指对药物有效成分的测定,一般采用化学分析或仪器分析的方法来测定。常用的含量测定方法有滴定分析法、重量分析法、分光光度法、色谱法等。
判断药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必须全面考虑鉴别、检查与含量测定三者的检验结果。
(三)记录与报告
1.检验记录 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检验记录必须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具体,书写清晰、整洁。具体要求如下。
(1)供试品情况应包括名称、批号、规格、数量、来源、外观、包装等。
(2)日期应包括取样、检验日期等。
(3)检验情况应包括依据、项目、操作步骤、数据、计算结果、结论等。
(4)若需涂改,只可划线,重写后要签章。
(5)需有检验者、复核者和负责人的签章。
2.检验报告 药品检验报告是对药品质量做出的技术鉴定,法定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药品检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药品相关信息、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标准规定、检验结果、结论、检验者与复核者签章、有关负责人签章等。必要时(对外部单位),检验报告还需加盖检验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