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应如何管控风险
在私募基金领域,股权投资是指私募基金以货币资金购买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已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等)股权,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等形式投资于其他企业,通过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管理、重组、并购等增值服务,获取未来股权增值、红利分配等形式投资收益的投资行为。
在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实务中,股权项目投资的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开发、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后管理和退出等业务环节。
一般情况下,私募基金的风险合规部在投资业务流程的相关业务环节进行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评估和合规控制工作。
实务中,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的风险管理主要集中在以下环节。
1.股权投资对象要求
实务中,大多私募股权基金是以投资项目成功登陆资本市场为主要退出渠道的,因此,在股权投资风险管理时,一般对投资对象均要求有可能登陆资本市场为前提条件。
一般情况下,被投资企业(或投资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根据拟实现投资退出的渠道的不同,被投资企业的业务、财务及法律状况等各项指标在未来可以最低满足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等规范性要求,且被投资企业在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复合年增长率高于行业平均增长率,未来有良好、稳定的现金流,投资无明显退出障碍。
2.项目开发阶段的风险管理
在项目开发阶段,私募基金的投资部是负责对外投资的投资业务部门(以下统称投资业务部)。投资分管负责人根据《项目开发登记表》决定与被投资企业进行正式沟通后,应成立项目组,并应将《项目开发登记表》及项目组成员通知风险合规部。
风险合规部经初步审查,认为项目符合国家行业发展政策,符合私募基金投资基本策略要求的,应出具初评报告,经风险控制负责人审核后反馈投资业务部。
风险合规部应指派1名至2名风险管理员参与项目组工作。项目组风险管理人员应共同参与后续的调研和尽职调查,对项目进行宏观政策分析、行业研究、风险揭示和法律合规说明。
3.立项阶段的风险管理
在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组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后,如拟申报立项,则应由投资业务部提出《投资业务立项申请表》,报主管投资业务的负责人研究决定是否立项;如发现项目未成立项目组或项目组成员中无风险合规部派出的风险管理员的,应退回原投资业务部。
4.尽职调查阶段的风险管理
投资项目立项成功的,应进入尽职调查阶段。在尽职调查阶段,风险合规部派出的风险管理员参与项目组的调研和尽职调查,对拟投资项目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结构与竞争情况,以及企业历史沿革,生产经营、管理团队、核心竞争力、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对投资所面临的政策、市场、经营、财务、法律等风险进行系统的风险评估。
风险管理员在尽职调查阶段,应与项目组一起共同参与以下事项:
(1)选定外部法律、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并做好沟通,跟踪了解其工作内容;
(2)向被投资企业的创始人、股东等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及寻求融资的动机,以及了解企业的实际运作及行业的相关情况;
(3)参与项目组编写《项目投资建议书》;
(4)风险合规部责成的其他事项。
5.投资决策阶段的风险管理
尽职调查结束后,若不存在无法投资的实质性障碍,一般均进入投资决策阶段。
在投资决策阶段,于投资业务部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项目投资决策的会议文件后,风险合规部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项目《风险评估意见》,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组提交的《项目投资建议书》及《风险评估意见》,对项目最终投资与否进行决策。
6.投资执行阶段的风险管理
私募基金拟投资项目经投委会表决通过的,除基金管理人不同意投资的情形外,一般均进入投资执行阶段。
在投资执行阶段,实务中,风险管理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经私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入合同准备、合同谈判与签订、项目付款等具体投资操作,风险合规部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相关业务提供法律支持,并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合规审查。
(2)最终合同文本需经由投资部门分管负责人、风险控制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审核和签署意见后执行。
(3)风险合规部审核投资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决议等资料,认为内容无误、手续齐全完备后,由投资业务部通知公司财务部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7.投后管理阶段的风险管理
在项目投后管理阶段,私募基金实施股权投资后,风险合规部门应监督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情况,投资的完成情况,每满半年应出具定期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形势分析、财务形势分析、资本市场等进展情况等;出现被投资企业发生投资协议中列明的重大事件时,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出具报告。特别重大事件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风险合规部应对企业经营过程及财务数据保持(实地)调研和跟踪,对所存在风险进行评估和警示,对已发生风险及应对措施做出记录和总结,定期出具项目经营风险研究报告;如发现被投资企业存在重大投资风险,应准备应急处理方案,提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
8.退出阶段的风险管理
在项目投资退出阶段,风险合规部根据私募基金已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件,为项目顺利退出提供相应法律支持,并在项目退出后由风险合规部和投资业务部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项目投资总结报告。
9.已退出或否决项目的跟踪分析
已退出或否决项目的跟踪分析,主要是指对已全部退出或作出不投资决策的项目的后续跟踪分析。
实务中,在项目退出或否决后的6个月、1年及3年进行相关项目的跟踪分析,对之前作出的投资和风险判断进行跟踪验证。主要目的是为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不断提高投资判断和决策能力提供参考,积累相关的经验,以更好的管理私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