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包括哪些实务操作程序

五十二、股权投资包括哪些实务操作程序

如前文所述,私募基金的股权投资是指运用受托管理资金,投资特定项目以获得投资收益的行为。通过向投资标的的股权投资,获取未来股权增值、红利分配或转让收入等形式投资收益的投资行为。

实务中,私募基金的股权投资项目具体操作程序包括:项目开发和立项、项目筛选、初步调研、签订《投资意向书》、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后管理及退出等环节。

1.股权投资的基本原则

投资项目运作的基本原则包括:

(1)合规性原则:私募基金各项投资业务的开展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符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

(2)审慎性原则:为了保证企业的利益,投资业务的运作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适时性原则: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应随着企业发展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4)保密性原则:为了保障目标公司、已投资公司和私募基金的利益,企业全体员工应对企业的项目信息、资料、内部管理规定等资料严格保密;对于违反企业保密性原则的任何员工和行为,企业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权利;

(5)利益回避原则:与被投资项目存在任何利益关系的员工应遵循利益回避的原则,可以介绍项目,参与项目开发,但不得参与项目的具体运作,包括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及退出等环节。

2.项目开发和立项程序

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的项目开发和立项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各级业务人员利用各种合法渠道关系、资源以及中介机构开发项目;

(2)填写《项目开发登记表》,登记表应记录项目简单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所属行业、股东结构、目前状况、历史沿革、融资需求、联系方式、重大风险、主要问题及其他股权投资基金接触的情况等内容,交由投资业务部备案;

(3)投资业务部分管副总可决定是否与目标公司进行正式沟通;

(4)由投资业务部组织人员成立项目组,撰写《项目备忘录》,《项目备忘录》应包括:公司简单介绍、公司所处行业的简单分析、历史沿革、融资需求、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预测、投资回报分析、投资相关的各种主要风险及开展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5)项目组及投资业务部相关人员应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讨论,对同意申报立项的项目由投资业务部提出《投资业务立项申请表》(附件中应包括《项目开发登记表》《项目备忘录》),报风控合规部审核后由分管投资业务的公司副总研究决定是否立项。

3.股权投资项目筛选标准

如前所述,各私募基金的风险偏好及内部风险政策不同,导致各基金在实务中掌握的项目筛选尺度和标准有所差异。但一般情况下,在筛选项目时应掌握以下标准:

(1)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

(2)符合基金内部要求的投资比例规定;

(3)足够大的市场;

(4)优秀的团队;

(5)先进和领先的产品及技术;

(6)战略定位高;

(7)法律层面合规;

(8)历史沿革清晰;

(9)财务规范和可行。

4.股权投资的初步调研程序

立项完成后,项目组通过对标的公司高管访谈、行业专家和专业人士访谈等多种渠道对项目公司进行详细调研。调研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公司所在行业的情况:行业规模、增长率、国家对行业的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2)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的法律结构、财务状况、业务情况、竞争优势、技术门槛等;

(3)对项目公司环境保护状况、法律纠纷、税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调查;

(4)项目的投资价值: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包括项目公司的收入、毛利率等数据建立一个简单的财务模型,根据财务模型做出对未来投资回报率的预测;

(5)分析项目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方案等;

(6)了解其他投资人同项目公司接触的情况。

5.投资意向达成程序

经初步调研后,若有投资意向,私募基金与投资标的应签署《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谈判与签署的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组内部进行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对项目公司的价值和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并确定谈判策略;

(2)项目组与项目公司进行《投资意向书》的谈判;

(3)风控合规部或外聘中介机构对《投资意向书》进行法律合规审查;

(4)项目组把与项目公司初步达成一致的《投资意向书》提交分管投资业务的副总,由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工作,如同意继续开展工作,则由其与项目公司签署《投资意向书》。

6.股权投资的尽职调查程序

私募基金尽职调查实务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公司总经理决定项目组是自主还是选择外部法律、审计及评估等中介机构对项目公司进行评估;

(2)若选择中介机构,项目组应积极组织、协调并了解各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在前期对项目公司的初步了解中发现的问题等以便中介机构作重点调查。同时,应尽早掌握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项目公司沟通并向分管投资业务负责人和风控业务负责人汇报;

(3)在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中,项目组应进一步与项目公司的创始人、股东等建立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及寻求融资的动机,以及了解公司的实际运作及行业的相关情况;

(4)在中介机构完成对公司的尽职调查并提交相关报告、能基本准确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做出未来财务预测的基础上,建立精确的财务模型。中介机构提供的报告包括并不限于:《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财务和税务尽职调查报告》等;

(5)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由项目组负责编写《投资建议书》。《投资建议书》应包括详尽的尽职调查结果及分析,以及投资建议,准备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如果项目组确定项目不适宜投资,应在《投资建议书》中写明不宜投资的原因,提交分管投资业务的负责人,为项目作结束说明。《投资建议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应作为项目结束文件归档。

7.股权投资的决策程序

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主要由投资委员会做出。具体投资决策的程序如下:

(1)项目组完成《投资建议书》后,由投资业务部填写《投资业务审批表》,并将《投资建议书》及前期全部相关项目资料作为附件,上报分管投资业务的负责人同意后,提请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是否投资该项目做出决策。

(2)在会议召开前3或5个工作日,项目组应该将会议资料(必备材料包括投资业务部准备的《投资业务审批》《投资建议书》等文件)交至每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风控合规部应将风险评估意见报告交至每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3)项目组在会议中对项目情况进行讲解,风控合规部介绍风险评估情况,并回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对项目的询问。

(4)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对项目进行表决。

8.投资项目执行程序

股权投资项目经投资委员会表决通过的,进入项目投资执行程序。项目执行程序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意见进行项目的执行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合同经由投资业务部和风控合规部分管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执行;

(2)项目组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根据投资协议进行投资资金的准备,保证资金按时到位;

(3)项目组监督项目公司完成相关的变更手续并取得相应的法律文件;

(4)如果在与项目公司谈判中投资条件未被项目公司接受或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投资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组应将新的投资条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重新决策。

9.投后管理要求

私募基金投资项目执行后,将进入投后管理阶段。

实务中,投后管理一般由风控合规部负责。风控合规部及项目组应监督项目公司的发展情况,投资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公司发生投资协议中列明的重大事件时,应及时进行内部汇报,并决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具体的投后管理事项,将在其他章节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10.股权投资的项目退出程序

实务中,股权投资的项目退出方案一般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如退出条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退出方案后发生重大变化,则由主管投资业务的领导决定是否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决策。

私募基金的项目退出程序如下:

(1)由风控合规部和投资业务部主导,项目组制定项目退出方案后,经报风控合规部审核后,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

(2)项目退出方案应该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召开前3或5个工作日提交至每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有需要,项目组在会议上回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对方案的询问;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对退出方案进行表决,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根据表决结果,签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4)如果是公开市场退出,则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认可的价格区间内,由投资业务部负责退出;

(5)如果是非公开市场退出,则由项目组按照退出方案执行退出程序;

(6)如果在执行退出方案时由于某些原因导致退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组应重新修改退出方案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重新决策;

(7)投资总结报告:对于投资全部退出的项目,项目组需总结投资前期和投资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完成投资风险总结报告,供以后的投资行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