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地理形势看海陆统筹的必要性
我国位于太平洋西岸,拥有1.8万km的海岸线,沿海共有14个省市区(包括港澳台),是我国脆弱的软腹部。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相关条款的规定,属于中国拥有和管辖自然资源所有权的领海、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的总面积约300万km2,海洋国土相当于陆地国土的1/3。但是,我国的海洋战略空间受到来自地缘上的挤压与威胁,虽然海洋国土面积广阔,但均由内海和边缘海构成,缺乏直面大洋的通道。由北起日本群岛、琉球群岛,中接台湾岛,南至菲律宾、大巽他群岛等一系列弧形岛屿带构成的第一岛链,以及由日本的小笠原群岛、硫磺列岛和美国的马里亚纳群岛等岛屿组成的第二岛链,将中国通向太平洋的道路层层阻隔。因此,海洋战略是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开展全球战略的关键。同时,海洋战略也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关键。台湾地处第一岛链中部,是中国领海唯一直面太平洋的海岸线,是突破封锁,通向大洋的关键节点。
此外,在全球范围内,我国的海洋权益不断受到部分国家的威胁,我国与海上八个邻国均存在海上领土争端,钓鱼岛和南沙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同时,重要的国际水域和航道存在不安全因素,海上运输航线安全受到威胁。因能源运输问题带来的所谓“马六甲困境”,以及红海印度洋航线上日益猖獗的索马里海盗等,对我国海上权益提出了挑战。因此,通过有效的海洋战略解决全球范围内的海洋争端迫在眉睫。
中共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所提出的海陆统筹战略改变了我国传统战略的决策思维,提出“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从总体战略来看,有了明确的海洋战略目标,可通过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对海洋的管理和控制。
传统上,我国一直被认为是大陆型国家,按照麦金德的“心脏地带”学说,我国大陆属于“内新月形”地带[7]。历史上,中国主要面对来自枢纽区的威胁,陆地是战略重心,而海洋一直是天然的屏障,因此虽有成熟的大陆战略却缺乏相应的海洋战略。自工业革命以来,通过广阔海域联系起来而逐渐形成的外新月地带对内新月地带构成了新的压力,中国的主要威胁开始由陆地转到海洋上,从两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到中日甲午战争,中国面对来自海洋上的挑战均以失败告终。此外,根据马汉的海权论,制海权,特别是控制具有战略意义的狭窄航道,对于大国的地位至关重要[8]。规划中提出“保障海上通道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十分必要。因此,海洋战略是在全球范围内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基本保证。“十二五”海陆统筹战略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在战略决策思维上由传统大陆国家向海陆兼备国家转型。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是党中央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做出的重大决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条以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发展的道路,需要海洋工作者以及全社会付出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