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要素的统筹协调
从地域系统的角度来看,按照不同的属性,区域系统可以分为经济子系统、社会子系统、生态子系统等,海陆统筹从系统科学的本质属性上来看,便是在海洋和陆地各自子系统上如何集成,发挥其系统最大效能。
海陆经济系统的统筹协调发展是海陆统筹发展的最主要目标,海陆统筹在狭义上就是专指海陆经济的统筹。海陆经济系统包括海洋产业和陆域产业,陆域产业是相对于海洋产业而言的,是指以陆域资源为主要开发对象,以陆域空间作为产业活动载体的各个产业部门的总称[2]。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将海洋产业(Marine Industry)定义为“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而形成的各种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总和,即人类利用海洋资源和海洋空间所进行的各类生产和服务活动,或人类在海洋中及以海洋资源为对象的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活动[3]。”
在我国,海洋产业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所进行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其核心包括12个主要海洋产业门类以及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4]。
在海陆经济子系统中,通过考察海洋产业与陆地产业的联动机制,了解系统运行轨迹。首先,分析海陆产业的耦合协调互动机制。在基于时间序列的演化过程的分析中,了解海陆产业彼此间相互作用的程度及其变化趋势。其次,关注海洋产业的拉动效应及产业关联机制。一方面,分析海洋经济以及各类别海洋产业对国民经济的依存度、贡献率以及拉动效应,了解海洋经济及其各部门的整体影响力和发展潜力;另一方面,从产业关联的角度出发,分析海洋产业发展所依托的前向关联、后向关联产业以及其背后的支撑产业体系,对海陆经济相互作用进行更加透彻的梳理。
在海陆经济系统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经济系统对社会系统和生态环境系统的影响及其相互作用,其中最主要的互动联系体现在海洋经济对社会劳动力就业的促进,以及海洋经济发展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需要通过建立来自多个层面,涉及不同区域和利益相关主体的组织协调机制,让海洋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促进海陆经济—社会系统的优化运行,让海陆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承担起更多的环境责任,促进海陆经济—生态环境系统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