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学发展理论

二、科学发展理论

科学发展观是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被提出来的,其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是系统科学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一种新理论,也是指导海陆统筹的思想武器。

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第二,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第三,坚持统筹兼顾。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区域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善于从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中把握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

科学发展观是在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系统科学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也是对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系统科学理论的重大突破,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其中的“五个统筹”,更是系统科学理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治理方面的直接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