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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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难想到的,自从社会主义经济形态出现以后,更确切地说,自从肯定社会主义经济形态也有它的客观经济发展规律,也有必要对它的生产关系总和,对它的各种规律、范畴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研究的时期以来,是否可能应用《资本论》体系来研究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问题,就已经在实际上一再被经济学家们所提起并认真考虑过了。我们能够设想,任何一个企图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法来探究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人,当他考虑到研究应从哪里着手,应包括哪些内容,并应把哪些内容安排在怎样的体系中的时候,他能不请教《资本论》吗?能不反复琢磨《资本论》的结构,以便从那里找到一些正确途径或有益的启示吗?应当说,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的所有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形态的理论研究,不论是一般的讲稿、教科书或者有关其中那一方面的专论,都在不同程度上请教过《资本论》。事实上,象《资本论》这样一部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经典著作,特别是体现在《资本论》中的完整而严密的体系及其科学方法,对于我们研究社会主义经济形态,该会有多大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啊!应用《资本论》体系来研究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问题的含义,并不是在于我们能否应用或曾否应用它来对社会主义经济进行研究,而是在于怎样应用它来进行研究,特别是怎样理解它的体系及其方法论,作为指导思想来进行研究。当有人强调,《资本论》所研究的对象是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形态,因为性质不同,研究起来就不大可能希望从《资本论》体系得到何等帮助的时候,一个相反的看法,从另一极表现出来了。在我国经济学论坛上曾出现过一种论调,他们反复说明:研究社会主义经济,也应当象《资本论》从商品入手那样,从社会产品入手,先考虑生产过程,而把流通放到后面去研究。他们最后作着结论性的解释说:

同志们一眼就会看出来,我们这里的考虑同《资本论》的逻辑结构基本上是一样的。也许仅仅为了这个就会受到批评,指责这是生搬硬套。但是我们认为:研究的对象虽有不同,方法却只能是一个。《资本论》的分篇法固然是适合于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研究的,并且在这个意义上是特殊的,但是不能否认其中也包含了一般的东西。

问题不在于是否和《资本论》的逻辑结构雷同。如果说,不能仅仅根据雷同这一点就说这样的考虑是好的,那末同样也不能仅仅根据这一点就说它是坏的。问题还在于分析本身是怎样的。如果在相同的形式下能够作出对不同的具体事物的具体分析,那末形式的相同又有何妨碍呢?

象这样的讲法,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精神吗?即使他们提出了一些值得考虑的有一定创建性的意见,可是如果把《资本论》的体系单纯理解为是一种分篇法,应用那个体系,就是采用那个分篇法,就是采用那个“相同的形式”,那能说不是生搬硬套吗?要知道,《资本论》体系之所以具有高度的科学的严密完整性,与其说是由于它的卷篇章节的安排的逻辑系统,由于它由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的流通过程论述到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的顺理成章,毋宁说是由于它在那样的章法中,把资本的生活史,把资本主义经济的辩证发展规律,把它的每个经济概念和范畴在总的生产关系中的相互关系、地位和作用以及它们分别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推移转变,都依据现实状况,作了最合理的表现。恩格斯认为,……马克思……探究一切经济范畴的辩证的发展,把它们的发展动因和制约着这些动因的因素联系起来,并建立起一座完整的经济科学的理论大厦。这座大厦的各个部分都是相互支撑、相辅相成的。[73]这也就是说,《资本论》这座经济科学的理论大厦,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我们知道,马克思在酝酿写作过程中,曾多次改变《资本论》的体系,那是为什么呢?那显然是由于依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看怎样才便于更好地把所要研究的对象的全体及各组成部分的辩证发展关系,确切而周密地表达出来。可见《资本论》的作者所重视的是实质与内容,而他最后选定的现在这样的《资本论》体系,也只是由于这个体系最能达到作者写这部书的目的,即“揭露近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74],即深刻而周到地阐述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生发展及其趋向灭亡的自然过程。我们只要稍加仔细地体会一下《资本论》的全书结构,就知道作者对于那个体系,并不太拘泥于形式上的顺理成章。比如他把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三个阶段——协作、手工制造业、大工业——放在相对剩余价值那一篇中间来说明,把所谓原始积累放在资本积累过程那一篇的后面来说明,并还把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放在第三卷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前面来说明,都象很不合我们习惯的形式逻辑的顺序。但无论如何,我们是不能单从形式上来领会《资本论》体系的深刻意义的。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上,一种学说或一部科学论著的体系,意味着对所研究对象之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的系统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