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这部书,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呢?照列宁自己说,“作者写这部著作的目的是要研究这样一个问题:俄国资本主义的国内市场是怎样形成的?”[180]为什么这样一个问题,竟要求写一部资本主义发展史来解决呢?这和马克思要解决利润来源或剩余价值问题(这个问题在十九世纪中叶前后,在理论上实践上有重大的意义)非用《资本论》来全面阐明不可一样,当时俄国的资本主义国内市场问题,也是一个在理论斗争乃至实际斗争中牵涉很广的问题,单从市场本身立论,是不易满足要求的。列宁曾讲明了这个道理,他说:“这个问题早就由民粹派观点的主要代表者(以瓦·沃·先生和尼·一逊先生为首)提出,我们的任务是批判这些观点。我们认为这种批判不能只限于分析对方观点中的错误和不正确的地方;我们觉得,只举出国内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的事实来回答所提出的问题是不够的,因为可能会有人反对说,这些事实是任意挑选出来的,而把反面的事实省略了。我们觉得对俄国资本主义全部发展过程整个地加以研究并试作一番描述,是必要的。”“指出社会经济一切部门中所发生的这个过程的各个方面的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关系是绝对必要的。”[181]

可是,在另一方面,要就“国内资本主义全部发展过程整个加以研究”,又太广泛了,不但时间不允许,还可能分散当时理论斗争中的核心问题的注意力,所以,如列宁在第一版序言中所说的,他开始就用一个“大工业国内市场形成的过程”的副标题,表示专门从国内市场的观点来研究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问题;把时间限于改革以后的年代;不谈到国外市场和对外贸易的材料;所有的资料,几乎全是取给于俄罗斯内部各省;此外,尽管理论斗争的对方民粹派惯于把社会伦理上的问题,扯到经济方面来,作者却明确规定只限于“专门研究过程的经济方面”。

全书分八章,第一章,从民粹派经济学家的理论错误开始,第二、三、四三章讲农业上的发展变化,第五、六、七三章讲工业上的发展变化,而最后一章归结到国内市场的形成。当我们把这样的章法,和《资本论》体系联系起来看时,会产生什么印象呢?

首先,关于第一章从民粹派经济学家的错误理论开始,列宁说是要在这里“尽可能的研究一下抽象的政治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问题的几个基本原理”,这不是唯物主义所最要避免的从抽象原理出发么?这怎么解释呢?要知道,我们其所以会有这种疑问,就是由于我们往往把从抽象原理出发的含义绝对化了,以为不论在什么场合,不论处理什么问题,都不容许先摆摆已经被科学论证了的正确原理。事实上,我们讨论许多问题,恰好就是在科学上作了结论的一些基本原理上进行,如像列宁的另一部名著《帝国主义论》,不就是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资本主义经济研究出来的一些运动倾向或发展规律,作为立论的张本么?不过,在那里,列宁对于那些运动倾向或发展规律的说明是当作既予的真理予以确认,没有加以复述,而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这部书中,因为民粹派认为俄国资本主义的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都有问题,包括在商品中的剩余价值部分根本无法实现;由于他们曲解马克思的实现论,错误地理解国内市场,这就使得列宁不能不在开章明义时,讲述一些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基本原理,而接下去,再就俄国的具体事例的分析,来确证来丰富来发展那些原理。列宁曾经告诫我们说:“我曾经完全肯定地说过:我所说的正统思想决不是指简单解释马克思。……要创造和发展,‘简单解释’显然是不够的。……做彻底的马克思主义者,根据条件的改变和各国当地的特点来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182]他还意味深长地教导我们说:“我要继续坚持下列意见:宁肯承受叙述枯燥无味的责难,也不愿使读者认为我的观点是根据对《资本论》的‘引证’,而不是根据对俄国统计资料的研究。”[183]可见,把马克思根据英国经济现状所得出的结论,硬套到俄国方面,和从俄国经济状况,得出符合那种结论或原理的结果,完全是两回事。

其次,我们还会从《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的章法上发生另一个疑问罢,那就是,《资本论》主要是就比较成熟的资本主义工业立论,最后才在地租那一篇,讲到农业,为什么列宁偏偏先从农业谈起,然后再讲工业呢?事实上,这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的贯彻,而绝不能说是对于那种方法论的背离。正如同在资本主义社会把利润作为主要的经济形态来处理,而在封建社会则不能不把地租当作主要的经济形态来处理一样,因为所研究的对象不同,同一种经济形态在不同社会所处的地位不同,我们就不容许用同一的章法来安排不同的研究对象。《资本论》是要研究已经相当成熟了的资本主义经济,而《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则是要弄清楚俄国资本主义是否已在发展,或者它是否能够发展,有没有发展的前途,也就是说,前者作为出发点来研究的,正是后者要依据农业工业上的大量实际统计材料来加以确定的。正是由于这样的不同要求,再加上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的研究,最后要归结到大工业的国内市场如何形成,于是由农业叙述到工业,就成为非常顺理成章的次序了。

最后,如果说在研究的方法论上,还有什么需要论到的,也许是关于这一点,即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讲实现论,完全是就国内市场立论,没有涉及对外贸易,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中,也是这样做的。不过,这里也有值得注意的地方。马克思抽象去了对外贸易来讲实现论,只交代了这一句话:“在年再生产的生产物价值的分析上,把国外贸易导入,不过会使我们的说明更加错乱,而对于问题自身及其解决,不提供任何新的要素。”[184]这似乎并没有完全驱除人们的疑难。不是有人这么设想么?仿佛既然在现实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资本主义的发展都不是和它的国外市场或对外贸易无关,那么,马克思在讲实现论时,即使可以采用抽象法,暂时把对外贸易的关系舍象去,不是应当在往后的适当的场合,回到现实中来么?也许正是由于马克思还欠缺这一个说明,就使得他的后继者(且不讲那些反马克思主义的角色)像罗莎·卢森堡那样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竟致怀疑他的实现论,怀疑他的再生产公式,认为剩余价值要实现,非有非资本主义的落后的农业地区作为补充不可。不管事实是不是这样,至少列宁已经由民粹派的错误理解,感到有必要把这个关系进一步交代清楚了。他曾在一切可能的必要场合,反复论证资本主义愈发展愈需要国外市场和资本主义商品价值的实现,不能混为一谈。资本主义商品价值实现的困难,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本质规定了的,不可避免的,对外市场的扩大,不但不能解决那个困难,历史事实说明,那反而要增大那种困难;而且,商品价值实现的困难,也并不是像他们所设想的那样,只限于其中的额外价值或剩余价值部分,不变资本价值部分可变资本价值部分,是连在一起的。

所有上面这几个方面的说明,充分告诉了我们一件事情,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的方法论,在政治经济学上的应用,是依据不同的具体历史条件,不同的理论斗争要求,而不能是千篇一律的。如其说,有一个万变不离其宗的原则,那就是研究分析一国国内的市场的形成问题,不论抱有哪种目的,不论从哪里开头,一定要着眼在它的社会经济制度的阶级构成及其发展变化方面,一定要把这个问题,看为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或者说,一定要把它联系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动向,来加以说明。像民粹派那样,企图不问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情况怎样,而单独提出国内市场问题来解决,那在一开始,就是非科学的,十分浪漫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