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提起的若干关键性问题
上面已经把《资本论》第一卷的内容,作了简单的叙述。我们由此初步得知,资本的全部生活史,或者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发生、发展以至趋向灭亡的运动史,事实上,无非是资产阶级统治、压制、剥削工人阶级和工人阶级不断反抗、不断促使资产阶级改变剥削方式,以至最后造成剥夺者被剥夺的结局的历史。以资本与劳动关系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经济的辩证发展关系,由此清楚明白地表现在我们眼前了。但如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资本主义的实际经济现象是非常错综复杂的,它不但不能直接把那个辩证发展关系显示出来,反而把它掩盖了;资产阶级经济学者的庸俗理论,又还进一步把它曲解了。因此,对资本主义的辩证发展关系的揭露,或其现实运动规律的发现,就不只是要解析各种经济现象,还必须针对着资产阶级经济学者的各种庸俗理论及其错误的研究方法系统,进行批判;看在批判分析中,怎样的科学处理,才能更好地在有力地驳倒那些错误理论系统的同时,从本质上把资本主义的辩证发展关系表达出来,把自己的科学理论体系建立起来。不认清这一点,我们对于这一卷的研究程序上和一些关键问题,就会有些不易理解。
首先,这一卷讲的是资本的生产过程,并还是讲它的直接生产过程。为什么把研究的范围限得这样狭呢?就我们在上面提到的产业资本公式
来说,只是集中讲到中间的环节,前后两个环节,由货币到商品的转化和商品到货币的转化,都只当作前提假定了,提到了,而没有进一步考察,因此,我们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习见的价格变动关系或供需变动关系,也暂时存而不论。那就是假定所有的商品,都是按照价值买卖,假定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都能充分得到供给,假定所生产的商品,都会顺利销售出去。不但如此,在直接生产过程,我们当然还只能看到生产资本家或产业资本家,所有在直接生产过程创造的剩余价值,假定只是由他占有,暂且不问他和其他资产阶级间作如何的分配。因此,我们日常习见的那些分配形态,如利润、利息、地租等等,也被抽象去了。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们大家都知道一个道理,如马克思所说的“物理学者考察自然过程时,要在它表现在最精确的形态且最不受扰乱影响的地方去考察;如可能,还在各种条件保证过程正常进行的地方做实验”[239]。社会科学的研究,就不能这样做实验,“在经济形态的分析上,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反应剂。那必须用抽象力……”[240]。把一些有相互关系,但对所研究的对象说,还不是最必要的因素,暂时抽象去。不过,马克思研究直接生产过程,暂时不讨论流通关系和分配关系,还有一个道理,那就是因为他在这里所要发现的资本价值增殖的原因,或剩余价值的来源,正好为一般资产阶级经济学者用流通的现象、分配的现象所掩盖着。他们对于资本为什么增殖,投下一定额资本价值为什么会收回更多的价值,或者是由贱买贵卖来解释,或者是由此盈彼亏来解释。针对着他们这些错误的看法,马克思暂时排开这些流通分配现象,径直在直接生产过程去探索它的根源,就显然有重大的批判意义了。如我们在上面看到的,资本家把他购买来的劳动力,强使其在劳动过程作出劳动力价值或必要劳动以上的剩余劳动,强使其提供不给报酬的劳动,这就为剩余价值找到了真正的来源。这样,就使得劳动过程,成为价值增殖过程了,使直接生产过程既是劳动过程,又是价值增殖过程,而成为两者的统一了。至于所增殖的价值,能否实现,或以何种程度实现,哪种实现,有利于谁,不利于谁,那就要看市场的供销状况了。那已经不是剩余价值的生产问题,而是剩余价值的流通与分配的问题了。一个资本家即使把他所生产的商品堆在仓库里腐烂,亏本拍卖,或者投到海里去,也并不能证明他在生产过程没有剥削劳动者,只不过表明他剥削所得的果实,没有实现罢了。
其次,这一卷只限于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的研究,为什么研究的结果能如上面指出的那样,把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把它的辩证发展关系揭露出来呢?要说明这一点,必须明了,在科学研究上,愈是要把握一个社会的总的全面的发展倾向,就愈需要从它的本质的、主要的、基本的方面下手。我们已经知道,资本主义社会的最本质的经济关系,就是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恩格斯把它叫作轴心的关系。资本的增殖价值的机能,是表现在对于剩余劳动的剥削上,是出现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就剩余价值的生产而论,不论是生产资料,还是劳动力,在这个过程以外,都还只是可能的生产因素,它们要在直接生产过程中,方才成为现实的生产因素。尽管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并不增殖价值,只有劳动力被要求作超过其价值以上的支出,因而增加了价值。可是,一定劳动力推动一定生产资料的量的比例关系的改变,就要发生剩余价值量与剩余价值率或剥削程度的改变。而这种改变,又是以生产技术构成、劳动组织与最必要的生产资本量的改变,作为前提。我们知道,剩余价值由绝对形态向相对形态的转变,就是由此产生的。由于相对剩余价值的榨取,是要求不断改进劳动技术组织过程,要求不断增加投资,于是把已经榨取得来的剩余价值,尽可能多地再投下去,或尽可能多地资本化,就成了一个无可变更的定律。同时,在包括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总资本中,不变资本对可变资本的比例,相对地愈来愈大,或者反过来,可变资本对不变资本的比例,相对地愈来愈小,也成了一个无可改变的定律。从这里我们不但看到了劳动人口过剩的内情,看到了生产过程的内情,还看到资本社会化和被集中被组织的劳动者集体化,而由是出现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前景。当然,整个资本主义的经济现象,比这里所指出的,无疑是要复杂得多、曲折得多的,但千头万绪、千变万化的关系和现象,最后都是要从那个直接生产过程找到说明。因为“它的决定的动机是剩余价值的生产”[241]。那是整个资本运动的轴心和它的一切表面变化所由发生的根源。既然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的生命线,资产阶级社会发生发展以至灭亡的辩证发展关系的揭露,怎么能够不最先在创造剩余价值的直接生产过程中进行呢?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研究的方法论上,与一切庸俗经济理论截然不同的地方。
再其次,这一卷所研究的,既然是资本的生产过程——直接生产过程,为什么开头第一篇讲商品与货币,接着第二篇,还是讲货币到资本的转化,直到第三篇,才正式讲直接生产过程?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说明。第一是历史的,表示资本所由发生,表示资本生产要经历一个社会的变革;第二是理论的,表示资本研究需要预先交代一些有关的基本概念范畴;第三是在批判的立场上,把简单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明确区别开,借以清除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混淆这两种生产方式,在剩余价值来源的认识上造成的混乱。第一点是非常明白的,资本是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才出现的,它最初又是表现在货币形态上。所以,把劳动生产物转变为商品,商品通过交换过程分化为商品与货币商品或货币,再由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全过程,作一概述,我们就不仅对于资本的历史性,有一明确概念,同时还会由此理解到资本的社会特质,就是体现在劳动力这一点上。劳动力的购买者,不自己劳动,而利用他人的劳动力来劳动,那说明他拥有相当的生产资料;劳动力的出卖者,不为自己劳动,那说明,他已和自己的生产资料分离了。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出卖者分离,和它在劳动力购买者手里集中,有破有立,是一个过程的两面。这个过程是逐渐发生的,但却要诉之于催生的暴力革命把它完成。现代的资产阶级革命,其实就是要在社会范围内成就这个经济上的变革。在市场上找不到现成的劳动力,资本就无从诞生了。第二点是属于理论性上的要求,正是因为这一卷要暂时撇开流通关系,集中考察直接生产过程,而直接生产过程的研究,剩余价值的说明,又少不了要涉及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如商品、劳动、价值、货币等等,所以,在对商品货币发生发展的历史考察中,把这些基本概念,分别交代清楚了,就使得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的分析,能按照严密的逻辑顺序展开,而无须为这些概念的说明所中断了。就第三点来说,那是有深刻批判的意义的。必须指出,上述那些概念范畴在第一篇第二篇的交代,只限定在它们对一切商品经济有共同性的范围内。马克思把简单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作了严格的区别,表明在简单商品生产方式下的商品货币这些概念,一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社会,它们就要在作为资本运动中的一个环节的限内,附上资本的特质,而成为商品资本、货币资本,并且,它们的这种性质的改变,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劳动的性质改变了,原来只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劳动,这时已经是创造包括有剩余价值在内的商品价值的劳动了。这样一来,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混同两种生产形态,动不动借口以简单商品生产不产生剩余价值,否认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产生剩余价值的伎俩,就不攻自破了。要之,这一卷讲资本的生产过程,而必须在开头两篇讲商品货币以及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关系,其着眼点都在讲资本,或者是讲资本发生史,或者是讲资本研究上所需要交代的各种有关的概念范畴,或者是讲非资本生产到资本生产的过渡。
还必须讲到,把工资这个分配形态放在生产过程考察,在习惯于传统讲法的人看来,简直是太意外了,太不可理解了。但仔细体会一下,就知道这不只是第一卷的重要关键,也是全三卷的重要关键,还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在方法论上,在理论体系上的一个彻底的革命的重要关键。我们已在前面讲《资本论》的结构与体系时提到了这个问题,但没有展开说明,看来是需要在这里进一步交代的。现在且先来看把工资安排在这一卷来考察,有什么重要意义。这一卷是考察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的生产,就在它的价值增殖;价值其所以增殖,又在资本家购买劳动所支付的价值与利用劳动力所创造的价值有一个差量,这个差量,就是资本家未给报酬而占有剩余劳动的结果。资本家如果按照他在直接生产过程利用劳动力所创造的全部价值,在工资名义上付给劳动者,那个差量就不存在,剩余价值就不存在,资本就不成其为增殖价值的资本了。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把工资说成是劳动价值或劳动价格,以示全部劳动都给予了代价,那显然是一种欺骗。事实上,他只给付了抵偿劳动力价值所必要的必要劳动部分,这以上的剩余劳动部分,是被他无偿占有了。因此,很明白,不把工资这个范畴放在生产过程来说明,资本的产生,就无法说明了。我们再来看这一安排,对全三卷的安排有什么重要意义。由于工资这个分配形态,被当作资本生产过程的一个最必要的条件来处理了,第二卷讲资本的流通过程,就不需要再考虑劳动力买卖这种特殊流通,而便于在第一卷讨论过了的资本的生产的基础上,专门讲资本的流通、剩余价值的流通了;也就因此,第三卷在讲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中提出来的诸分配形态,就只会是剩余价值在资产阶级中间的分配了。只有这样,这整个体系,才符合于资产阶级社会的现实关系,由工人阶级的无偿劳动,创造出来的全部剩余价值,以各种分配形态以各种名义分归社会不劳而获的各阶层。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一般的说,社会上一切不劳动的分子,都是靠这种无给劳动来维持。由资本家阶级负担的国税和各种捐税,土地所有者的地租等等,都是由这种无给劳动来支付。全部现有的社会状态,都是建筑在这种无给劳动上面。”[242]我们如果按资产阶级经济学者采用所谓三位一体公式,资本——利润,劳动——工资,土地——地租,将得出什么结果呢?那就只能说是各出一份力量,各得一份收入,谁也没有剥削谁。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这个看来像是整齐的系统,只要把工资这个分配形态与利润、地租等等形态,从本质上区别开,显出一方面是被剥夺去生产资料,向他人提供剩余劳动、剩余价值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占有并利用生产资料榨取他人的剩余劳动、剩余价值的结果,它的欺骗性,就被彻底揭露出来了,它的整个体系就被瓦解了。
最后,人们对于在这一卷最后资本原始积累那一篇中讲所谓原始积累那一章,总感到不顺眼,不很释然,因为在他们看来,原始积累,理应出现在现代资本积累之前;有的经济学者甚至企图把它搬到前面货币到资本的转化那一篇去,以为这样就顺理成章了。先应当知道,根据唯物主义历史观来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它的目的并不是要叙述历史,而是要在理论展开的必要限度内,才引据历史事实来证实理论。也就因为这个缘故,尽管货币到资本的转化,劳动力的买卖,要有一个社会变革作为出发点,但马克思只简单提出了问题,而并没有,也无须把它的全部过程写出来。在资本积累那一篇,其所以特别要讲到原始积累,乃是因为,第一,只有把现代性的资本的积累交代清楚了,原始积累这个概念,才能从理论上提出来;第二,通过上面的资本如何生产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又如何资本化的分析,资产阶级经济学者已不再能为资本家的剥削辩护了,但他们总像不能忘情于资本家的勤俭创业的功绩而为此喋喋不休,马克思认为有必要在这方面穷追到底,把他们的“光荣发家史”的老底子搬出来。由此可知,马克思在这里讲原始积累,是从属于理论逻辑的要求,而不是要倒转历史的叙述。这正是理论的逻辑,往往不能拘泥于历史顺序的一个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