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为了答复那些议论他的各种谬见,曾就《彼得堡欧洲通信》的一篇论《资本论》方法的论文中有关《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所讲的话,作了抄引,其重要论点是:“在马克思,只有一件事是重要的,那就是发现他从事研究的现象的法则。他认为重要的,不仅是在各种现象具有一个完成形态,并保持一种可以在一定期间看到的联系的限度内支配着这各种现象的法则。对于他,更重要的,是现象之变化的法则,发展的法则,由一形态到他一形态,由一种联系的次序,到另一种联系的次序的推移的法则。……这样一种研究的科学价值,是在于说明,一定社会有机体的发生,生存,发展,死灭,以及它由别一个更高级的社会有机体来代替的事实,是受着怎样一些特殊的法则支配。马克思这部书实际上有这种价值。”[86]马克思在抄引了这段话之后,作了这样的肯定的表示:“这位作者如此正确地描写了我的现实的研究方法,而在考察这个方法在我手上的应用时,又如此好意地描写了它,他所描写的,不是辩证方法,又还是什么呢?”[87]马克思的这个表示,不但肯定了他的现实的或真正的基本的方法,是辩证方法,并还由此说明了什么是辩证方法。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这个意见,是在反对资产阶级学者这样那样误解非难他的方法的场合,是在他惋惜“《资本论》应用的方法,不常为人理解”[88]的场合,从正面提出来的。我们还能怀疑马克思自己没有强调他的方法是辩证方法么?不错,马克思又还在其他场合讲到了其他方法。现在我们要看,关于其他的方法,他究竟是在怎样的场合处理怎样的问题提出来的。在紧接着上述那段话之后,他指示我们:“说明的方法,在形式上当然要与研究的方法相区别。研究必须搜集丰富的材料,分析它的不同的发展形态,并探寻出这各种形态的内部联系。不先完成这种工作,便不能对于现实的运动,有适当的说明。”[89]这段话分明表明了,要在辩证方法基础上进行研究,首先就要通过大量材料作好分析工作,只有把现实的各种经济形态区别开了,发现了它们的内部联系,才能谈到综合的说明。分析与综合,都必须符合辩证法的要求,否则,现实的辩证发展关系,就无从表达出来了。至于“在经济形态的分析上,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反应剂。那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二者。”[90]那无疑是指着所谓抽象法说的。如果在这种意义上,说研究的或分析的方法和说明的或叙述的或综合的方法是从属于辩证方法的,那末,抽象的方法,就是从属于分析的方法的。同时,我们还看到,恩格斯自始就是把马克思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看作是辩证方法。他说:“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把这个方法作基础的,这个方法的树立,我们认为是一个成果,就重要性说丝毫不次于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91]但他接下去也述及其他方法说:“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依照已经得到的方法(按指辩证方法——引者),也可以用两种方式来进行,或者依照历史的方法,或者依照逻辑的方法。”[92]我们把这段话和上面马克思讲到的研究的方法与说明的方法的那段话联系起来看,就知道,要把所分析的各种形态及其内部联系综合起来加以叙述,历史的逻辑的方法,就显出它的作用了。而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也许正是在这里显示它的作用。虽然在思想过程中,在进行抽象的分析之前,可能已经考虑到了,并依照这个顺序,进行综合的叙述。

从上面的说明,我们似乎可以毫无疑义地肯定以下两个论点:

1.马克思自己和恩格斯都认定,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中,都是把辩证方法看作研究资本主义现实关系的“现实方法”,或研究资本主义基本生产关系的基本方法。这无疑是照应着整体或总的对象,提出的总的方法。

2.他们对于一切其他从属于总的方法或辩证方法的方法,则都只认定它们是分别在一定场合,一定范围,处理不同问题起着助手的作用。它们的作用,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列宁指示我们:“应用分析的方法还是应用综合的方法,这决不是(如常常所说的)‘我们随心所欲的事’,——这取决于‘那些必须认识的对象本身’”[93]。我想这个原则,适用于前面讲到的抽象分析的方法,也同样适用于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辩证认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