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第4期《哲学研究》,发表了吴传启同志的《由抽象上升为具体是辩证的认识方法》。这个标题的提法,是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问题是该文开头的这句话:“这种逻辑的认识方法,就是由抽象上升为具体的辩证的认识方法,也就是马克思应用于《资本论》中的基本的逻辑方法。”于是有些青年政治课教师同志,看到这种提法,再把他们从《资本论》中学到的马克思自己的说法联系起来,提出这样一些问题:

1.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应用的基本方法,不是辩证的方法么?

2.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或抽象分析的方法,是否就等于辩证的方法呢?

3.有人说,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基本的方法;又有人说,抽象分析的方法是基本的方法,是一回事么?究竟哪个对?

有些同志把这些问题提给我,要我写一篇文章谈一谈,由于水平的限制,几经考虑之后,觉得也不妨借此学习学习,好在道理是会愈讲愈明白的。于是就用《〈资本论〉的方法》这个题目写了一篇文章刊载在1962年第12期《经济研究》中。今年第2期《哲学研究》,就刊出了吴传启同志的长达数万言的《关于〈资本论〉的方法问题》一文,对于我那篇文章,提出了不同看法。我欢迎这种讨论,并衷心感谢他为我那篇文章费了那么多劳动以及由此提出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