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矛盾影响军工优势发挥
2026年04月06日
二、结构性矛盾影响军工优势发挥
在国防工业改革前,政府长期采取的是对国防工业倾斜的扶持政策,军工部门的生产设备、技术和人员等与民用工业部门相比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由于中国国防工业的军转民走的是一条完全独立于军品生产以外的发展道路,没有按照工艺相似、技术相近的原则开发民品,从而使军工技术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3点:
(1)军工部门开发的民用产品严重趋同。不仅军工部门之间开发的民用产品与民用工业的产品严重趋同,而且不同的军工部门之间开发的民用产品也严重雷同。例如,兵器、电子、航空、航天、船舶、核工业等国防工业部门开发的民用产品大多集中在自行车、家用电器、时装、饮料、木器等一般性的民用产品上。(https://www.daowen.com)
(2)国防工业产品供求脱节的结构性矛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国内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后,国防工业产品的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矛盾开始日益显现出来。军工部门开发的民用飞机、民用船舶、民用卫星、运载火箭和核电等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在国际市场上面临的竞争压力较大;汽车、摩托车、家用电器等军工支柱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不具备任何竞争优势;民爆器材等军工优势产品,其市场的竞争优势未能充分表现出来。
(3)军工部门的组织结构、技术结构等没有得到及时调整和优化。例如,组织结构上存在着大而全、小而全、产业关联度低、组织化程度低、专业化分工协作不足;技术结构上存在着科研生产手段的技术层次低、工艺相对落后和产品的高新技术含量较低的问题。军工企业的结构性矛盾已经成为国防工业军转民的重要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