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发展的内容
纵观国内外军民融合的发展情况,本书认为军民融合主要包括:军民科研生产体系的融合、法规体系的融合、维修保障体系的融合、人才培养体系的融合、动员体系的融合及质量管理体系的融合。其中,“军”主要指广大承制武器装备的军工企事业单位、军队自己的保障力量、军队自己的人才培养体系;而“民”主要指民营企事业单位、各类民口保障单位、地方人才培养体系及各类民用设施等。一般认为,军民融合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军民两用技术是指某一技术经过一定的改造,可以满足军用和民用的需要。例如,卫星、发动机、计算机等。
(2)强化技术转移。技术转移包括军事技术转民用技术和民用技术转军用技术两个方面。
(3)扩大采购范围。首先,军方采购商业市场上可获得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其次,在装备采购各个阶段,包括基础研究、预先研究、需求分析生成、立项论证、方案探索、部件开发、工程研制和使用维护等阶段,充分考虑军民一体化和利用民用技术、工艺、产品和服务。(https://www.daowen.com)
(4)一体化采购链上分层次军民融合。在最终产品层次上实现可共用的产品和加工技术、设施及其价值的军民融合;在分系统层次上实现可共用的产品、设施及其价值的军民融合;在部件层次上实现可共用的产品、技术、设施及其价值的军民融合。
(5)在管理上推进军民融合。在产业层次上,实现可共用产品和加工技术的军民融合;在企业层次上,实现可共用的共有资源;在承制单位管理层次上,实现可共用的人员、设备、材料及质量管理体系上的融合。
(6)推动法规体系、科研活动、维修保障过程的军民融合。随着军民融合的不断推进,结合融合过程中出现的具体实际问题,不断完善军民融合法规体系建设、逐步推进科研生产活动、维修保障活动的军民融合程度,提高行政管理活动的军民融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