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装备的质量监督

六、引进装备的质量监督

引进装备是指从国(境)外采购的装备。引进装备检验验收是把好装备(产品)质量关的最后关口,也是提升战斗力标准的重要保证;引进装备与国内生产的武器装备质量监督不同,其过程很难监控,只能通过最终的检验验收来保证。引进装备通常为我军亟须、科技含量和经济价值较高的先进装备,要求验收人员较国内检验验收人员更具丰富的经验、较高的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沟通能力。出国执行任务前,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必要时进行语言培训,熟悉掌握合同内容和引进装备技术状态、工作原理、战术技术指标和主要结构特点、性能参数,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检验验收能力。

(一)引进装备验收要求

(1)经授权组建的引进装备验收组,代表国家和派出机构履行合同规定的引进装备检验验收权利和义务。

(2)引进装备验收组负责国外检验验收工作。验收人员应熟悉掌握合同内容和引进装备技术状态、工作原理、工艺流程、战术技术指标和主要性能参数,接受技术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检验验收能力。引进装备验收组应做好下述工作:

1)编制或完善检验验收细则。

2)依据合同规定的权限对引进装备生产和交付过程实施质量监督。

3)及时做好检验验收过程的记录,定期统计分析汇总。

4)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理质量问题。

5)按合同要求承担相应保密义务,传递信息应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保密规定。

6)对引进装备国内检验验收给予技术支持。

7)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引进装备检验验收范围

(1)引进装备整机(包括软件)。

(2)引进装备配套设备、器材。

(3)引进装备技术文件和有关资料。

(4)单独订货的引进装备的主要备件。

(5)装备配套的主要成品件。

(6)返承制单位修理的产品。

(7)合同规定的其他检验验收项目。

(三)引进装备检验验收条件(https://www.daowen.com)

(1)产品技术状态应满足以下要求:产品的技术状态符合合同要求;产品技术状态的更改应经验证,并提供技术报告,合同双方认可并办理了更改审批手续,更改通常包括:

1)产品部件、组件、元器件、原材料的代用。

2)产品技术特性偏离许可要求。

3)产品技术状态发生变化。

4)技术资料、保障设备等配套发生变化。

5)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战术技术指标的更改。

(2)场所和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

1)检验验收的场所应满足双方认可的检测、试验和安全保障要求。

2)检验验收的环境条件应符合产品图样及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3)特殊情况下,承制单位应向采购单位提供足以证明检验验收场所和环境合格的相关文件。

(3)仪器、设备和专用工装、工具。

1)仪器、设备和专用工装、工具应符合规定要求,并提供证明合格的相关文件和记录。

2)用于检验验收的仪器、设备和专用工装、工具,按相应的规程进行检定/校准,无检定规程的其检定方法须经采购单位认可。

3)仪器、设备和专用工装、工具的型号替代,承制单位应提供详细的技术特性资料并说明替代理由。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对承制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时备案并上报。

(四)产品及其相关资料

(1)提交验收的产品必须是按合同要求,经承制单位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

(2)提交验收的产品应配套齐全,产品配用的文件资料完整,文实相符。

(3)配套产品应具有有效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再次提交的产品应注明不合格的原因、采取的纠正措施及验证情况,并附有返工、返修记录等。

(5)满足采购单位与承制单位约定的其他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