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大修的主要内容
根据工作经验及工作需求,开展上门大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前期准备
(1)组建适当的监督机构,确保上门大修工作有序开展。上门大修模式是在现地修理的基础上,变化场地进行修理,我国目前的质量监督体系模式,需要组建上门大修质量监督机构,确保大修过程的质量受控。可以参考现地修理质量监督模式,成立临时质量监督代表进行修理过程质量监督。
(2)强化条件建设,确保修理质量。按照质量形成规律要求,要确保修理质量,修理过程基础建设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即在承修前,承修单位应该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并进行必要的评估,最大限度地保证修理质量。评估内容主要有:
1)配备足够数量、具有相应技术水平和具备相应资格的操作、技术、检验等人员。
2)工装、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等配备齐全完好,并按规定进行检定和校准。
3)有稳定、可靠的外购器材供应渠道,确保备件、耗材等满足修理需求。
4)修理大纲、修理方案、工艺流程卡、“上门大修”质量保证大纲等文件资料完整、准确、协调、统一,修理大纲、修理方案需按规定完成审签和报批。
5)装备使用单位提供的厂房、设施等满足“上门大修”要求。
6)上门大修质量监督代表负责督促承修单位拟制修竣装备验收规范,按规定进行评审,待批复后执行。
7)按规定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待修装备交接
作为武器装备的修理工作,其修理对象已经是顾客财产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作为顾客代表或者是第三方监督代表,上门大修质量监督代表负责督促承修单位与武器装备使用单位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待修武器装备的交接,监督承修单位组织维修前技术状态勘验,确保交接产品质量状态;参加承修单位组织召开的待修装备交接协调会,并监督承修单位和送修单位双方完成交接并签署交接记录。(https://www.daowen.com)
(三)修理过程监督
修理过程作为修理装备质量形成的重要保证,其修理过程必须得到有效控制,以确保修理质量。为了确保修理质量,修理过程质量监督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上门大修质量监督代表督促并会同承修单位上报武器装备故检处理情况报告。
(2)上门大修质量监督代表监督承修单位按修理方案进行修理。
1)监督承修单位严格技术状态管理,认真做好技术状态纪实工作。
2)大修过程中需要调拨航材时,质量监督代表依据“大修范围外航材调拨清单”进行审核确认,联合承修单位上报调拨申请,经有关机关批准后调拨,换下的航材交由装备使用单位管理,并开具接收证明。
3)监督承修单位编制部附件送修合格供方名录,并按规定完成审签;部附件返厂修理由相应质量监督代表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军检验收,无法修复且达到报废条件的,成品厂出具经相应军检验收代表确认的报废函。
4)承修单位对修理过程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代表应采用机动检查等方式对修理过程和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一般质量问题由质量监督代表负责处理,严重以上质量问题由上级相应机关负责处理,质量监督代表监督承修单位,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归零和整改。
(四)修理质量审查
按照我国现行装备质量监督模式,装备修竣并经承修单位依据批复的验收规范检验合格后,向质量监督代表进行提交,经过质量监督代表检验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我国装备管理体制改革和新的装备监管体制运行后,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质量监督。首先,对首台(架)装备试修质量即放飞(下水)评审、试修技术质量审查,装备主管机关组织相关评审活动进行验收,质量监督代表参与;其次,对批修阶段及非首台(架)试修装备,由军厂联合组织召开修理质量审查,对修理过程中质量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机技术状态进行确认。
(五)接装交付
完成相关质量审查后,质量监督代表与承修单位联合函告有关装备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接机,并按照有关要求向上级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