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质量监督的内容

四、生产过程质量监督的内容

1.对生产准备状态的监督

(1)产品在试生产、转厂生产和恢复生产时,质量监督代表应参加并监督承制单位对生产准备状态的检查。

(2)质量监督代表监督检查的重点及要求:产品的图样和主要设计、试验、验收、使用等有关技术文件符合规定要求,生产前达到完整、准确、协调、统一、清晰,能满足生产的需要;试制及定型中遗留的技术与质量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并已纳入相应的设计图样、设计文件和质量管理文件中;生产计划全面、协调、均衡,进度符合合同规定的最终产品交付要求;生产、检测设备和设施齐全完好,环境符合规定,柔性加工设备、系统(加工中心、柔性制造系统、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通过鉴定,能满足批量生产的数量及质量要求;技术、管理、加工、检验人员在数量和业务水平上能满足现场生产的需要;工艺文件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生产前重大工艺技术问题已经解决,工序能力能够满足生产要求;外购器材控制措施符合有关规定,数量及质量满足要求;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批次管理、技术状态管理、监视和测量管理、检验系统和不合格品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2.对工序质量的监督

根据产品特点及其生产实际情况,提出监督项目、内容和要求,并进行检查和验证;掌握承制单位工序审核、工序能力指数检查、关键过程受控考核的情况,评价工序质量控制效果;检查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的理化试验、装配后不易检查的项目制订和执行质量控制程序的情况,确认其符合GJB467《工序质量控制要求》和GJB909《关键件和重要件质量控制要求》的规定;抽查人、机、料、法、环等生产要素,确认其符合GJB467《工序质量控制要求》的规定。转入本工序的器材(原材料、毛坯、半成品、元器件、零件、部件、组件、外购成品件及主要辅助材料)有合格证明文件或标识;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监视和测量装置满足规定要求;生产现场使用的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含数控、程序软件)、质量控制文件是现行有效版本,并且正确、完整、统一、清晰,文文一致,文实相符;环境条件符合工艺技术文件要求;操作、维护、维修、检验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检查由材料保证、工艺保证、工(量)具保证、软件保证的参数、项目,确认其验证方法或控制措施能够满足规定的要求;监督承制单位执行首件自检、专检制度,并按GJB908的规定实施首件鉴定,对“首件鉴定目录”进行会签;检查电子元器件、组部件的老练筛选及环境应力筛选试验,确认其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抽查产品质量记录,确认其符合规定。

3.对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监督

监督承制单位制订并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确认其符合规定的要求;抽查外购器材、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标志,确认其符合GJB726《军工产品质量标志和可追溯性要求》的规定;通过抽查确认,经过检验、试验的半成品、在制品都通过标记、检验印记(印章)、标签、履历卡、检验记录等表明了产品的合格与否;抽查最终交付的产品、包装、文件资料、履历书、合格证明文件等的标识,确认其符合规定;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抽查并确认每个或每批产品都有特定的标识并有记录,且符合要求;当产品或零部件的可追溯性至关重要时,整个过程都必须保持其识别标记,确保产品的识别及质量的可追溯性。

4.对技术状态管理的监督(https://www.daowen.com)

对技术状态管理的监督,按GJB5709《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监督要求》的要求执行。

5.对批次管理的监督

监督承制单位制订并执行批次管理制度,确认其符合GJB1330和GJB 9001C的规定;通过抽查,确认批次管理、质量记录与产品实物一致,并符合有关规定。批次管理的产品应做到批次清、质量状态清、原始记录清、数量清、批(炉)号清及分批投料、分批加工、分批转移、分批入库、分批装配、分批出厂;抽查按批次建立的随工流动卡,确认其详细记录了投料、加工、装配、调试、检验的数量、质量,操作者和检验者,并按规定进行了保存。

6.对不合格品控制的监督

监督承制单位建立不合格品审理系统,制订并执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并对其进行确认;对不合格品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监督承制单位不合格品审理系统按不合格品审理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并能独立行使职权;不合格品处理符合规定;不合格品认可的结论,仅对当时被审理的不合格品有效,不能作为以后审理不合格品的依据,也不影响对产品的判定;对不合格品进行统计,摸清产品实物质量实际状况,掌握承制单位质量控制的薄弱环节,及时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

7.对质量记录的监督

监督承制单位建立并保持生产过程质量记录,以满足为产品生产过程的符合性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供证据的要求。质量记录类型(包括表格)一般包括:检验报告、试验数据、鉴定报告、确认报告、考察和审核报告、不合格品审理报告、校准报告、纠正措施和改进报告等;监督承制单位质量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的控制情况,确认质量记录有效、完整、准确、连续、易于识别和检索;抽查质量记录,验证质量记录与产品实物的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