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器材质量监督要求

五、外购器材质量监督要求

外购器材是指形成产品所直接使用的,非承制单位自制的器材。外购器材包括外购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组)件、配套设备(含软件及软件承载平台)以及其他外协件等。

随着装备结构的日益复杂和高科技含量的不断增加,现代装备常常由成千上万种包括原材料在内的外购器材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外购器材的质量对装备质量有着直接的重要影响。据有关部门对12个型号武器质量与可靠性问题的统计与分析,发现43%的质量问题是由器材质量造成的。所以,督促承制单位对外购器材的质量控制,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外购器材质量监督的要求

(1)依据装备采购合同和GJB9001C的有关要求对承制单位的外购器材质量管理活动实施监督。

(2)审查采购文件及其更改的完整性、正确性。

(3)确认外购器材合格供方名录。

(4)参加重要外购器材及军用专用软件产品采购合同及新研制器材合同(或技术协议)的评审,审签进厂复验规范,必要时参加在外购器材供方(以下简称器材供方或供方)的检验、进厂复验和质量评审。

(5)必要时向装备主管机关(部门)汇报外购器材质量情况,及时与承制单位、器材供方、驻器材供方质量监督代表及装备使用部队交流外购器材质量信息。

(二)对外购器材采购文件的质量监督

(1)督促承制单位依据装备定型图样和技术文件,对每种外购器材均应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内容应满足有关标准的需要,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外购器材的名称、代号、型号、规格。

2)外购器材按重要程度的分类号,软件按安全性等级的分类号。

3)外购器材按配套设备、软件产品、零(部)组件、元器件、原材料等区分的属别号。

4)外购器材的图样号。

5)外购器材的技术标准、规范,软件产品器材的用户手册或文档。

6)外购器材的检验规则。

7)外购器材的包装、运输、防护要求。

8)外购器材的质量保证要求。

9)外购器材供方名录及分类标识。

10)外购器材合同采购与货架采购的标识。

(2)对关键类、重要类外购器材采购文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外购器材的图样(不含原材料)、规范、检验规则应符合已批准定型的技术文件要求。

2)外购器材的图样(不含原材料)、规范、检验规则的更改已办理了会签、审签、批准手续。

3)对需要特别控制的外购器材的质量保证要求意见已纳入采购文件,并履行了会签、审签手续。

(3)督促并审查承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采购文件的更改和更改执行情况,审查一般应在年度采购或每批装备采购前进行。

(三)对外购器材合格供方的确认

(1)督促承制单位及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合格外购器材供方名单及相应的质量历史资料。

(2)督促承制单位对需要特别控制的外购器材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定,参加评定工作并拥有否决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督促承制单位制订评定计划,对以下内容进行确认:①需实地考察质量管理体系的器材供方;②需实地考察检验系统的器材供方;③需进行产品样品评定的目录;④需进行审签的外包件加工工艺目录;⑤需经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授权的软件产品评测机构(以下简称“授权评测机构”)评定的软件产品目录。

2)对外购器材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评定项目确认:①督促承制单位根据装备配套外购器材的分类、功能特性、设计成熟性、制造复杂性、质量历史和采购数量等因素确定对其相应的质量保证要求;②监督并会同承制单位对器材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定项目进行确认。

3)参加外购器材产品样品的评定与确认:①参加关键类、重要类外购器材样品的试验;②审核由授权评测机构提出的软件产品样品评定报告;③参加样品质量评审会,会签评审意见。

4)参加关键类、重要类外包件加工工艺的审定。

5)参加承制单位对外购器材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或体系的考察与评定,审查、会签、考察、评定报告。

(四)对器材采购的质量监督

(1)依据装备采购合同,督促承制单位拟制装备型号配套器材的采购合同文本草案。

(2)审查、确定承制单位对外购器材的采购方式和协商年度需要特别控制的外购器材目录。重要器材、专用软件产品及国外采购器材为合同采购,一般类器材为货架采购。

(3)参加承制单位组织的合同评审,重点审查技术质量条款和质量保证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点:(https://www.daowen.com)

1)技术质量条款应有下列要求:①应提出器材图样、技术标准、进厂复验规范;②关键类、重要类器材应提供样品(件)鉴定合格报告;③软件产品应提供授权评测机构鉴定合格报告;④供方第一次提供的外购器材、使用方要求特别控制的外购器材应进行首件鉴定。

2)质量保证条款应有下列要求:①供方对关键类、重要类器材的外包过程应经承制单位认可和批准;②关键、特殊过程中产品质量特性实现的设备应经承制单位确认;③关键、特殊过程岗位人员应经培训和考核合格。

(4)对需特别控制的重要外购器材的采购合同,质量监督代表必须签署监管协议。

(5)必要时核对货架采购器材(包括求援调拨、调剂来的器材)的技术标准,合格证内容应满足器材的质量要求。

(6)必要时督促承制单位同货架采购器材的生产方联系,确认采购专营点和商务保证维修点。

(7)对软件产品,一般应督促承制单位安排软件专家对其装备需求性、安全性、成熟性、保密性等进行评估,并应履行会签、审签、审批手续。

(五)对外购器材进厂复验的质量监督

(1)对需要特别控制的外购器材采购合同评审前或评审时,督促并参加对进厂复验规范的评审。

1)进厂复验规范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外购器材名称、代号以及所属装备型号;②外购器材的图样、技术标准(规范);③外购器材进厂复验项目:常规项目、理化项目、功能特性项目、软件产品的“授权评测机构”鉴定项目、在器材供方共同检验的项目、其他约定的项目;④外购器材复验验收标准(质量不稳定器材和货架采购器材一般执行加严方案);⑤外购器材复验检验、试验方法;⑥在器材供方共同检验时应用的试验设备及产品放行的方法;⑦外购器材复验检验频次;⑧外购器材复验约定参加人员;⑨外购器材复验其他约定事项。

2)进厂复验规范评审的要点:①复验项目应符合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要求;②进厂复验规范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应同现行有效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一致,且与器材供方一致;③进厂复验规范按规定履行了会签、审签、批准手续。

(2)定期检查或抽查承制单位的器材进厂复验设备、仪器仪表、专用量具的技术状态,对不符合项提出改进意见并限期改正;对限期内未改正的可暂停有关器材的进厂复验;对按期改正的,恢复复验。

(3)参加关键类、重要类、软件产品、质量不稳定器材和货架采购器材的进厂复验,查看一般类外购器材的进厂复验记录,必要时可提出对某些项目的重新复验。

(4)对未履行确认合格的分承制单位提供的器材,应按加严方案进行进厂复验,也可增加复验项目或加大检验频次等。

(六)对外购器材保管和使用的质量监督

(1)定期检查待验器材库(区)、合格器材库(区)和不合格器材库(区),库房环境应满足器材安全、不变质和其他特殊要求;入库器材应分库、分区、分类存放且标识明显,不得混库乱放;入库器材账、卡、物应相符,入库期应清楚、准确。

(2)重点核查合格器材库,入库器材应具有有效的进厂复验合格证明文件。

(3)主要检查重要外购器材和专用软件产品的发放清单,器材名称、批号(炉、缶、品、件号)、文档号、数量、标记等应与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进厂复验质量记录一致且有发放签字记录。

(4)定期或不定期地重点检查易老化变质器材和有有效期的外购器材技术状态。对怀疑变质的、技术文件规定超期后允许复验的器材应要求重新复验;对复验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超期使用手续;对老化变质、不许超期使用及复验不合格的应立即隔离、剔除、出库处理。

(5)定期检查对保管有特殊要求(油封或保护气体防护等)的器材保管状况、保护措施及维护记录。

(6)在器材投入使用前,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器材的合格标记、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合格记录。

2)软件产品的授权评测机构鉴定合格标记。

3)有特殊要求器材的施工试验合格记录。

4)有筛选要求器材的筛选试验合格记录。

5)超期使用器材的审批手续。

6)让步使用器材的审批手续。

7)使用代用器材,允许本批代用的审批手续。

(7)参加关键类、重要类器材的代用前的试验、验证及鉴定,会签代用文件。

(8)定期抽查器材使用的质量记录及统计分析资料,并提出质量改进意见。

(七)对新研制外购器材的质量监督

(1)督促承制单位对新研制外购器材按重要程度分类分别管理。

(2)重要的新研制外购器材的质量监督应按相关的规定执行,其他新研制外购器材的质量监督可参照其有关规定执行。

(3)新研制专用软件产品的质量监督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八)对外购器材厂际质量保证体系的质量监督

(1)及时沟通大型复杂装备配套外购器材的质量信息,对承制单位、器材供方的厂际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

(2)督促承制单位按GJB9001C中的特殊要求对需要特别控制的外购器材供方的有关外包过程予以识别,且纳入厂际质量管理体系中,并确保对其实施质量控制。

(3)参加大型复杂装备厂际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活动,对配套外购器材的质量改进和厂际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转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