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研制过程质量监督要求
研制过程质量监督是装备质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研制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对保证武器装备研制一次成功、提高武器装备的固有质量水平和降低武器装备全寿命周期费用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军民融合的不断发展,广大民口企业参与到武器装备研制行业中来,他们对武器装备研制程序还不太熟悉,这均会对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带来很大隐患。
1.研制过程质量监督的目的
研制过程一般是指在新产品正式投入批量生产前,有关产品论证、设计、试制和定型等工作的全部活动。也可以说,研制过程就是将前期预研或科研成果,例如,新原理、新结构、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于开发新产品的过程。它是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创造新的质量水平的主要途径。
对研制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就是要促使研制单位按照合同和任务书及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开展武器装备研制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把好研制阶段转移和定型关,保证研制质量满足研制总要求、合同及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同时,通过参加研制过程的有关工作,了解新型号武器装备的设计思想、工作原理、基本构造和工艺特点,学习掌握质量监督技能和方法,为顺利开展检验验收工作打下基础。
2.研制过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任务
武器装备研制过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内容:
(1)了解装备“预研”项目的技术和进展情况,特别是关键课题的攻关情况。
(2)参加装备的战术技术指标、总体技术方案论证和研制经费、保障条件、研制周期的预测。
(3)参加方案实际审查,并对研制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提出评价意见。
(4)参加型号主要研制阶段的设计评审、工艺评审、产品质量评审,掌握装备研制技术质量,监督研制单位,保证研制装备满足战术技术指标和作战使用要求。
(5)按规定审查试验大纲,参加鉴定、定型试验。
(6)督促型号研制单位提出定型申请,单独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定型文件签署意见。
需要指出的是,研制质量的保证主要是依靠全体研制人员的技术水平、质量意识和研制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转来实现的。在研制过程中,研制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有着各自的任务和责任。质量监督代表应明确自己的任务,履行自己的职责,按规定的要求、程序内容和方法,做好自己的质量监督工作,而不能越俎代庖,去参加或干涉具体的设计、计算、试制等工作,更不能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设计、研制人员。另外,质量监督人员要正确处理与工程设计人员及质量管理人员的关系,在尊重和维护行政指挥系统、总设计师系统和总质量师系统正常行使职权的情况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质量监督代表对保证研制质量的监督作用。
3.装备研制过程质量监督的必要性
(1)加强武器装备全寿命质量监督的要求。武器装备的质量取决于论证、设计、制造、服务4个方面的质量。根据国外装备质量问题产生原因的统计分析,装备质量问题有50%~70%属于设计失误。随着高新装备和专项工程研制的开展,现代质量意识及质量观已被传统国营承制单位所接受,随着军民融合的深入推进,大量民口企业进入武器装备承制的行列,这给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质量监督代表必须从研制阶段开始,从设计过程入手,从生产过程加强,开展全面、系统、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
(2)提高装备研制质量的要求。产品质量由论证阶段孕育、设计过程产生、生产过程形成、使用过程体验4部分组成。所以,产品质量首先是设计出来的,设计质量是决定产品质量的首要环节。产品的功能、性能、寿命、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经济性等都是设计出来的;产品的结构形式和采用的元器件、材料要靠设计来选定;产品的检验试验方法和标准要靠设计来制订;产品的可检验性、可生产性以及使用性、维修性和技术保障的可能性等都要靠设计来解决。所以,抓好了设计质量,就抓住了产品质量形成的关键环节,只有确保高质量的设计,才有可能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要提高武器装备质量,质量监督代表必须首先从研制阶段开始介入,从设计上入手,把好源头质量,进行全面的质量监督。
(3)保证武器装备研制一次成功的需要。现代武器装备大都具有系统工程的特性,其整体质量是相互关联的多层次分系统、元器件、原材料质量的综合体现。任何一个环节上出现质量问题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整个装备的质量。产品的研制属于创造性、探索性劳动,与生产过程相比,未知因素太多、更改协调多、风险大,某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给产品质量埋下巨大隐患。会引起反复甚至整个系统的研制失败,造成时间、经济上的巨大浪费,最终影响装备计划的落实和部队战斗力的形成。因此,为了避免因设计问题而引起的重大反复,保证装备研制的一次成功,质量监督代表必须从头抓起,进行全过程全寿命的质量监督管理。促使承制单位确保设计、测试质量全面处于受控状态,真正实现预防为主,一次成功。
(4)降低武器装备全寿命周期费用的需要。现代质量观着眼于武器装备长期保持良好性能和最佳寿命周期费用,强调全系统、全过程质量管理,强调预防为主。通过系统考虑和综合平衡性能、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保障性等质量特性的设计、制造来提高武器装备的整体性能。国外对武器装备全寿命的分析研究表明:在武器装备方案论证阶段虽然花费不足总费用的10%,但这一阶段的工作决定了武器装备全寿命费用的80%左右,到设计定型结束后,全寿命费用的90%都定了,仅10%的费用由后续生产所决定。实践证明缺陷发现越晚,付出的代价将成几何级数猛增。因此,要想以合理的费用获得高质量的武器装备,必须十分重视型号研制质量,对研制过程实施行之有效的全过程质量监督,从根本上促进武器装备研制质量的提高。
4.研制过程质量监督的基本原则
(1)坚持“军工产品质量第一”的方针。
(2)坚持“三不”和“三不放过”原则。即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零部件不装配,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确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3)坚持“五成套”原则。即成套论证、成套设计、成套生产、成套定型、成套交付。“五成套”原则是质量监督长期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是确保装备尽快形成战斗力的重要环节和途径。质量监督代表在研制过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必须贯彻“五成套”原则,在装备研制立项和论证中就要监督承制单位充分考虑其成套性,特别是要重点考虑装备保障问题,从源头做到真正“五成套”,确保装备交付部队后尽快形成战斗力。
(4)坚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原则。
5.装备研制过程质量监督的基本要求
装备研制过程质量监督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监督承制单位严格按《常规武器装备研制程序》或《战略武器装备研制程序》开展研制工作。
(2)根据装备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相关的质量监督文件并实施。
(3)对研制阶段转移进行监督控制,对大型复杂的装备系统进行研制阶段转移前的军方预先审查工作,并提出评价意见。
(4)对质量监督活动应做好记录,质量监督记录应规范、准确、完整、清晰,并具有可追溯性。
(5)按《重要装备军事代表质量监督体系工作要求》的规定建立重要装备质量监督体系。
(6)坚持质量问题处理“双五条”归零要求。
(7)按有关规定上报研制情况和质量信息。
6.装备有关机关在装备研制过程中质量监督的职责
(1)按装备主管机关(部门)的要求,组织或参与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审查。
(2)参与装备研制合同订立与招标工作。(https://www.daowen.com)
(3)参与新型装备的论证、方案设计审查和技术设计审查及对大型复杂装备进行阶段转移前的军方预先审查工作。
(4)参与装备定型(鉴定)试验大纲审查及试验和定型有关工作。
(5)组织装备研制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及其协调工作,按照合同的规定,协调、处理装备研制过程中的严重以上质量问题,上报研制质量情况。
(6)组织或参与装备承制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第二方审核认定工作。
(7)组织检查承制单位装备研制合同履行情况,协调、处理合同履行中的有关问题。
7.质量监督代表在装备研制过程中质量监督的职责
(1)参与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审查。
(2)参与装备研制合同订立与招标工作。
(3)负责监督承制单位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或参与合同检查,协调、处理合同履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对研制合同的节点检查,提出付款建议。
(4)参与新型装备论证的有关工作及评审;参加研制过程中分级分阶段的设计评审、工艺评审和产品质量评审,按规定签署有关技术文件;监督承制单位按有关标准进行技术状态控制。
(5)对研制装备的过程实施质量监督,按照合同的规定,协调、处理装备研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6)参与装备承制单位合同签订前的评定审核工作。
(7)按规定对承制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合同签订后的审核和日常性的监督工作。
(8)参与装备定型(鉴定)试验大纲审查及试验和定型有关工作。
(9)定期或不定期报告研制质量情况,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10)建立装备研制工作档案,保证产品质量和质量监督工作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8.质量监督代表在装备研制过程质量监督中重点把握好以下时机
(1)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时。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
(3)质量管理体系认定注册审核时。
(4)签订装备研制合同前的质量管理体系评定审核时。
(5)合同签订后的质量管理体系复审时。
(6)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
(7)分系统、设备研制任务书审查时。
(8)设计、工艺和产品质量评审时。
(9)技术状态更改时。
(10)阶段转移评审及军方预先审查时。
(11)产品设计验证时。
(12)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审查认可和签署时。
(13)研制过程中出现严重和重大质量问题时。
(14)产品定型(鉴定)时。
(15)合同检查和验收终止时。
(16)关键、特殊过程确认时。
(17)首件鉴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