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机制改革滞后

五、体制机制改革滞后

(一)国有传媒企业尚未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当前,有些传媒企业的转企改制并不彻底。例如,改制不彻底的企业存在产权不清晰或保留部分事业编制等问题,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使之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二)完全由上级任命的管理层难以适应多变的市场环境

首先,管理层完全由上级部门任命。当前,一方面由于传媒业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另一方面由于转企改制之后的传媒公司基本是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绝对控股公司,所以,传统媒体基本上采取的还是事业单位体制或者国有体制。不论是采编部分还是经营部分的管理层任命方面,采用市场化选聘人才的方式较少。

其次,“非市场化”管理层的缺陷明显。一是从管理层来源方面来看。有的管理层是从宣传部门过来的,其优点是熟悉国家相关政策尤其是宣传管理政策,缺点是不熟悉市场和媒体运营;还有的管理层是从传统媒体内部提拔的,其优点是熟悉媒体业务,缺点是外部资源整合能力稍弱。二是从管理层的知识结构来看。传统媒体的管理层主要来自于采编部门,其优点明显,具有很强的政治敏锐性,把关能力强。其缺点也很明显,相对来说,对市场和企业不熟悉,缺乏战略眼光。这种相对单一的知识结构制约了传统媒体的产业转型。三是从管理层的年龄来看。传统媒体基本上采取的是按资排辈式的晋升方式,管理层的年龄相对老化。

(三)决策机制不合理导致决策屡屡失误

国有股过于集中的股权结构,使得公司治理机制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公司治理机制的关键在于能否建立起科学的决策机制。在股东会、董事会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公司治理机制的核心就是建立起能够起到与董事会相仿职能的机制,而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无疑就是最佳的替代。

传统媒体单位和企业的领导层多为采编出身,经营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专业能力较为欠缺。而在传统媒体单位和企业的主要决策为战略和经营管理决策的情况下,决策人员的素质欠缺就成为重大制约。

(四)难以有效实施“体制外”制度安排

传统媒体在进行互联网以及新业务转型时,应采取“体制外”的制度安排,主要表现在市场主体、长期激励约束制度等方面。

首先,要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当前,一些传统媒体创办的互联网及新业务公司虽然也成立了企业法人,并没有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只是母体的寄生体,更谈不上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其次,要采取股权等长期激励约束制度。互联网收益和风险都很高,这就需要设计股权等长期性激励约束。给予骨干员工股权已经成为市场化的互联网公司的基本制度,而传统媒体创办的互联网公司却常常囿于体制制约,尚未采取该项制度,这也使得自己辛辛苦苦培养的优秀人才禁不起高薪酬、股权的诱惑而快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