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加工经营

第四节 加工经营

过去,本县粮油加工使用水碓、石碾子、石旱磨、石水磨、杠杆木榨等。粮食复制品有挂面。1949年,为支援解放战争,在县城的东街、西街、南街、东巷、北关,组织石磨加工220多户,日产面粉2万余斤。1955~1958年,在文峰、首阳、菜子地区组织起水磨55盘,日磨面粉4万斤左右。县面粉厂建成投产后,承担全部商品粮、油加工任务,保证了全县需要。同时开展来料兑换,以麦换面,以料换油,方便了群众。

1953年前,粮食由农民在斗行自由交易,粮价随农业丰歉而变动。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粮油由国营企业统一经营,严格执行国家价格,赔钱经营,每年制定计划指标,国家财政拨款补贴。盈亏除受国家购销价格顺挂(购价低于销价)、等价、倒挂(购价高于销价)的影响外,还与调入粮食地区的远近、交通条件和农村返销粮有关。1955~1959年5年粮价顺挂,盈167.24万元;1960~1962年3年粮价倒挂,亏235.93万元;1963~1978年15年购销等价,但由于城乡口粮和工业用粮主要从省内外调入,亏1548.9万元;1979年后粮价虽倒挂,但由于农村返销粮减少,开展议购议销,实行费用包干,1981、1983年盈41.23万元。为加强经营管理,减少政策性亏损,粮食部门采取下列办法:一是1968年后粮管所改为核算单位;二是加强计划性,合理摆布,减少重复运输和中转环节;三是打破行政区划,粮油就近交售,克服迂回运输;四是开展议购议销,工业代农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