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同善社

第四节 同善社

同善社,取万善同归之义。因其宗旨注重八德(即孝、弟、忠、信、礼、义、廉、耻),故信仰者较多,全国各省均设同善社总社,兰州设总社于“左公祠”。

陇西“同善社”分别是1920年由四川张永泰和陇西士绅裴象臣在陇四天庆观创办的,当时参加的有李普泽、罗海峰等人。该社以讲求静坐养神练功为宗旨,无密语相约束的限制,出进自由,静坐并无固定时间,参加者起初多系地方上的老人,大部分在家中坐功,若有静坐不得法之处,可请老师指导。民国20年(1931年)由四川朱明治(改名朱觉待)和李普泽负责,先设在大城马王庙后院内,后募捐在东巷底修庙一座。在首阳、文峰、云田等地参加的有100余人,后来,裴象臣、李普泽、罗海峰和年老的相继死亡,解放后只剩20余人,分布在首阳、众益、城关、绣金、通安等乡,由办道人员韦景新等领导活动。1958年因韦景新、张子铭、李成等人参加“精锐军”反革命组织被逮捕,人民政府与同年6月24日正式明令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