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 构

第一节 机 构

1951年8月,成立陇西县人民武装部,隶属天水军分区,设部长、副部长各1人,股长、见习参谋、工作员等共6人,内设军事、政治2股。1953年天水军分区通知“各县县委书记兼任人民武装部政委,各区区委书记兼任区人民武装部政治教导员,各乡党支部书记兼任民兵大队或中队政治指导员”。从此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第一政治委员。同时,遵照中央指示成立县、区、乡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简称“武委会”。同年11月,县公安局局长兼任县人民武装部第一副部长。

随着地方军事工作任务的变化,1954年10月,将县人民武装部改为县兵役局,配备局长、政委(兼)、副局长、副政委各1人。内设训练、政工、动员、民兵、征集5科。后又增设为动员、征集、预备役军官、统计、兵役、民兵、行政、经济管理8科,各科设科长1人,合计编制25人。1955年10月,行政区划调整后,奉兰州军区指示,将陇西县兵役局划归定西军分区,共有人员23人,并撤销区人民武装部。1956年5月,将动员科改称组动科。1958年3月,兵役局奉令改编,撤销征集科、民兵科、统计科、预备役军官科、组动科,设局长、政委(兼)、副局长、副政委各1人,秘书1人,助理员10人,共15人。同年,设人民公社武装部,各社派有专职武装干部(属地方干部)。

1959年5月,将县兵役局仍改为陇西县人民武装部,设政委、副政委、部长、副部长各1人。内设政工、动员2科,有秘书,助理员各1人,合计编制13人。1961年,人民公社建立“武委会”。是年,定西军分区批准任命公社武装部正、副部长24人,助理员13人。1962年7月,动员科改称组训科。

1966年10月,将陇西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武装部。1967年2月后,因“文化大革命”,县委书记兼武装部政委一度中断。下半年,奉上级指示,武装部参加地方“三支两军”(支工、支农、支左、军管、军训)工作,先后有21名干部参与地方工作,1972年下半年,“三支两军”干部全部撤回。

1978年8月,兰州军区颁发“文革”后县(市)人武部第一个编制表,陇西县人民武装部设部长、政委各1人,副部长、副政委各2人,内设组训、政工、后勤3科,编制24人。同时恢复县委书记兼武装部第一政委制度。1981年5月,部队进行精简整编,县武装部撤销组训、政工、后勤3科。1983年2月,又恢复组训、政工、后勤3科。取消副政委编制,合编17人。1984年11月,奉定西军分区通知,将组训科改称军事科。同年,陇西县组建预备役团,武装部增配副部长、副政委各1人。至1985年,武装部内设3科:军事科,有正、副科长各1人,参谋3人;政工科,有正、副科长各1人,干事1人;后勤科,有正、副科长各1人,行政助理员1人,军械助理员1人。

附:陇西县人民武装部(兵役局)历任负责人名单

陇西县人民武装部

陇西县兵役局

陇西县人民武装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陇西县人民武装部

续表

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武装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