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财 政

第十三章 财 政

明以前未见记载,但自有建置以来,统治阶级养兵施政的费用,完全取之于民。明清两代,主要收入为田赋,另有差徭,即所谓“赋出于地,役出于丁”。民国时期,赋制更加紊乱,苛捐杂税繁多,民穷财尽,国民经济濒临破产。解放后,财政属社会主义性质,收入依靠生产的增长和流通的扩大,支出用于经济建设和文教社会福利事业,扩大再生产,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