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 构
2025年09月26日
第一节 机 构
清康熙三年(1664年)陇西设陕西右布政使司,主管4府9州28县(今甘肃兰州以东地区)的财政收支,康熙六年(1667年)改为巩昌布政使司,康熙七年(1668年)陕、甘分省移置兰州,为主管省一级的财政机构。县财政机构无记载。清末至民初的数十年间,户口、银粮由县署户房掌管,员无定额,也无固定工资。后钱粮陋规弊大,分由各房分地区管理,户房所管地区最大。除田赋丁银外,兼征部分省税。民国16年(1927年)县政府设二科。民国27年(1938年)甘肃整理财政,县政府设立会计室,由省财政厅派会计主任1人分管记账,受省政府垂直领导,和二科互相制约。民国29年(1940年)县政府二科改为财政科。民国30年(1941年)甘肃实行公库法,甘肃省银行陇西办事处代理甘肃省金库陇西支库的业务。同年成立县金库,全县各机关经费收支及一切税款的收付业务统由县库主办,改变了原县政府科室包揽县财政收支的体制。同年成立陇西田赋管理处,主办全县田赋册籍及征收业务,为省属机构。
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立财政科,受县长和专署财政科领导。1953年财政科内分预算、行财、农业税、公产、财政监察等项业务。1958年财政科与税务局合并,成立县财政局,内设秘书、预算、企财、公社财务、税政股,年底陇、渭合县,两县财政局合并为陇西县财政局。1961年恢复渭源县,财政、税务分设,财政局内分预算、企业财务、农业税公产。1968年后半年成立县财政局革命领导小组,不久又与税务局合并。1969年初成立财税工商管理站。1971年改设财税局,设秘书、预算、企财、税收、拨款组。1978年财税分设,财政局设人秘、预算、企财、农财股。1980年设财政监察专干,1981年设财政监察股。1985年底有职工24人,干部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