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屯兵防汛
2025年09月26日
第二节 明代屯兵防汛
明朝统一中国后,在军事方面,自京师到各府、州、县要害地方,均设立卫、所,由都司(隶属军都督府统辖)管领所属卫、所的番汉诸兵。先是1个卫领10个千户所,1个千户所领10个百户所,1个百户所有士兵100人。太祖洪武三年(1370年),置西安都卫。洪武七年,改定卫、所之制。每卫管领左、右、前、后、中5个千户所,每千户所仍领10个百户所,每卫有兵5600人,每千户所为1120人,每百户所为112人。洪武八年,改西安都卫为陕西都指挥使司,隶属右军都督府。巩昌卫隶属陕西都指挥使司,有指挥14,千户33,百户33。屯兵名额3600人(实有2867人)。陇西县的屯兵有396人,屯地367顷30亩。屯兵分驻在左、右、前、后、中5所,左所在今永吉乡与武山县交界处,右所在今种和乡与定西县交界处,前所在与渭源县交界处,后所在今昌谷乡与漳县交界处,中所在今文峰镇暖泉寺。各所的汛地(军队防守检查盘问来往行人的地方),在县境内共有14处,东路只四十里韩家街(在今垭儿峡西口)1处;西路有熟羊城(今首阳乡)、白桦岭(今雪山乡)、双轮磨、锹家铺(以上2地,于1943年划归渭源县)等4处;南路有浅河子,官亭(今官亭村)、茨店(今四店)、药铺山等4处;北路有五十里锦布峪1处;西南有鹁鸽岘、汪家衙(渭源县莲峰)2处;西北有大湾、红堡子2处。
清顺治十八年(1667年)废除卫、所制,裁撤巩昌卫,原左、右,前、后、中5个千户所的士兵,分拨各县接收。